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13-2500-2022-00159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2022-08-29
  • 标    题: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取消1户公共租赁住房C、D型保障对象保障资格及15户重新核定保障标准的公告
  • 发文字号: 榕人社综〔2022〕170号
  • 发布日期:2022-08-30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取消1户公共租赁住房C、D型保障对象保障资格及15户重新核定保障标准的公告
榕人社综〔2022〕170号
来源:人社局 时间:2022-08-30 10:38
 近日,我局接市国有房产中心、市人才集团来函,公共租赁住房C、D型保障对象张灵峰等15户保障家庭家庭成员发生变化;念熊1户保障家庭自愿放弃保障资格。

经核查、公示,现重新核定15户保障家庭的保障标准(见附件1);取消1户家庭保障资格(见附件2)。其中,自愿放弃实物配租保障资格的家庭,根据榕政综20171768号《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和社会租赁住房保障体系实施意见》相关规定,自放弃之日起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我市城区保障住房。

特此公告

 

附件:1.福州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C、D型保障对象调整保障标准名单

    2.福州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D型保障对象取消资格名单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9 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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