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00113-2500-2022-00159 文号 榕人社综〔2022〕170号
发布机构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生成日期 2022-08-29
标题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取消1户公共租赁住房C、D型保障对象保障资格及15户重新核定保障标准的公告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取消1户公共租赁住房C、D型保障对象保障资格及15户重新核定保障标准的公告
索 引 号 FZ00113-2500-2022-00159
文号 榕人社综〔2022〕170号
发布机构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生成日期 2022-08-29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取消1户公共租赁住房C、D型保障对象保障资格及15户重新核定保障标准的公告
内容概述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取消1户公共租赁住房C、D型保障对象保障资格及15户重新核定保障标准的公告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取消1户公共租赁住房C、D型保障对象保障资格及15户重新核定保障标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30 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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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我局接市国有房产中心、市人才集团来函,公共租赁住房C、D型保障对象张灵峰等15户保障家庭家庭成员发生变化;念熊1户保障家庭自愿放弃保障资格。

经核查、公示,现重新核定15户保障家庭的保障标准(见附件1);取消1户家庭保障资格(见附件2)。其中,自愿放弃实物配租保障资格的家庭,根据榕政综20171768号《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和社会租赁住房保障体系实施意见》相关规定,自放弃之日起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我市城区保障住房。

特此公告

 

附件:1.福州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C、D型保障对象调整保障标准名单

    2.福州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D型保障对象取消资格名单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29 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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