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13-2500-2022-00206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2022-12-07
  • 标    题: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向社会公布2022年第三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公告
  • 发文字号: 榕人社监〔2022〕37号
  • 发布日期:2022-12-09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向社会公布2022年第三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公告
榕人社监〔2022〕37号
来源:人社局 时间:2022-12-09 11:26

为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规定,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公布2022年第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一、福建中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案

福建中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7593963549;住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红光路1号办公楼一层016室;法定代表人:薛晓峰。

2021年11月20日,福州市长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福建中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紫宸花园项目进行调查,发现该项目存在未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的违法行为。

经查,该项目未全面掌握施工现场用工、考勤、工资支付等情况,违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2021年12月10日,福州市长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该公司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该公司逾期仍未改正。

2022年3月30日,福州市长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二)项规定,依法对福建中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处以10万元的行政处罚。该公司于2022年4月8日依法缴纳了罚款。

二、申请强制执行四川中宇国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案、未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其劳动用工监督管理案、未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编制工资支付表并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案

四川中宇国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421551011013A:住所:成都高新区中和大道二段99号18栋11楼9号;法定代表人:徐丽群。

2021年915日,福州市长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滨海新城酒店项目进行调查,该项目劳务分包单位四川中宇国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未配合调查。

此后,在持续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存在未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劳动用工监督管理、未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未编制工资支付表并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等三个问题。福州市长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于2021年9月30日、2021年1015日依法对该公司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该公司均逾期未改正。福州市长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于2021年10月25日、2021年12月9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合计行政罚款21.5万元,该公司拒不履行。

2022年6月27日,福州市长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提交关于四川中宇国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上述案件的强制执行申请。2022年6月29日,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并作出强制执行裁定。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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