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13-2500-2023-00002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2023-01-04
  • 标    题: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取消20户公共租赁住房C、D型保障对象保障资格的公告
  • 发文字号: 榕人社综〔2023〕2号
  • 发布日期:2023-01-05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取消20户公共租赁住房C、D型保障对象保障资格的公告
榕人社综〔2023〕2号
来源:人社局 时间:2023-01-05 10:42
      近日,我局接市国有房产中心、市人才集团来函,公共租赁住房C、D型保障对象10户保障家庭自愿放弃保障资格;10户保障家庭存在不动产登记信息,根据我市公租房管理有关规定,均视同自愿放弃保障资格。

经核查、公示,取消20户家庭保障资格(见附件1)。其中,自愿放弃实物配租保障资格的家庭,根据榕政综2017〕1768号《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和社会租赁住房保障体系实施意见》相关规定,自放弃之日起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我市城区保障住房。

特此公告

附件:福州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C、D型保障对象取消

资格名单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 14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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