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13-1000-2023-00168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2023-10-19
  • 标    题: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向社会公布2023年第三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公告
  • 发文字号: 榕人社监〔2023〕21号
  • 发布日期:2023-10-23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向社会公布2023年第三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公告
榕人社监〔2023〕21号
来源:市人社局 时间:2023-10-23 14:29
 为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社部令第29号)规定,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公布2023年第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一、福建永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曾用名:福建省胜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福建永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3MA8RT2T98F;住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鳌江路8号福州金融街万达广场二期C1-C4连接体2层125商业辅助用房;法定代表人:郭智华。

2023年2,福州市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到第一批劳动者投诉,2023年5月、6月,福州市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收到第二批劳动者投诉,反映福建永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工资事宜。

经查,福建永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拖欠第一批劳动者魏某4名农民工劳动报酬,共计99850,福州市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3年5月17日向该公司送达《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限期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该公司逾期未支付。2023年7月17日,福州市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公司送达《行政处理告知书》,责令限期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该公司逾期未支付,也未进行书面陈述、申辩和提出听证要求。2023721日,福州市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公司送达《行政处理决定书》,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99850元及加付50%的赔偿金,两项共计149775元。该公司仍拒不履行。

经查,福建永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拖欠第二批劳动者郭某28名农民工劳动报酬,共计707690,福州市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3年8月16日向该公司送达《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限期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该公司逾期未支付。2023年9月1日,福州市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公司送达《行政处理告知书》,责令限期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该公司逾期未支付,也未进行书面陈述、申辩和提出听证要求。202397日,福州市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公司送达《行政处理决定书》,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707690元及加付50%的赔偿金,两项共计1061535元。该公司仍拒不履行。

下一步,福州市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该案将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福州恒园置业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福州恒园置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2MA31FQ6C2U;住所:福州市连江县潘渡乡东雁村支部委员会办公楼旁二层商业楼一层01店面;法定代表人:李良官

202375日,连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2名劳动者投诉反映福州恒园置业有限公司拖欠工资事宜

经查,福州恒园置业有限公司未发放2名劳动者2023年2-6月份劳动报酬共计147072.5元。连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3年7月21日依法向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限期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该公司逾期未支付。

2023年8月10日,连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公司直接送达《行政处理告知书》,责令限期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该公司逾期未支付,也未进行书面陈述、申辩和提出听证要求。

2023年8月22日,连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公司邮寄送达《行政处理决定书》,要求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及加付50%赔偿金,两项合计220608.75元。该公司仍拒不履行。

下一步,连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该案将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福建省天牛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福建省天牛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25550747751;地址:连江县潘渡乡东雁村大洋中安置小区2#-A室;法定代表人:李良官

202375日,连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2名劳动者投诉反映福建省天牛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拖欠工资事宜

经查,福建省天牛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拖欠2名劳动者2023年2-6月份劳动报酬121500元。连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3年7月21日依法向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决定书》,责令限期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该公司逾期未支付。

2023年8月10日,连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公司直接送达《行政处理告知书》,责令限期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该公司逾期未支付,也未进行书面陈述、申辩和提出听证要求。

2023年8月22日,连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公司邮寄送达《行政处理决定书》,要求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及加付50%赔偿金,两项合计182250元。该公司仍拒不履行。

下一步,连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该案将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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