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13-1000-2026-00038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2026-03-09
  • 标    题: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人社综〔2026〕25号
  • 发布日期: 2026-03-10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榕人社综〔2026〕25号
来源: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6-03-10 16:55

各县(市)区、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大中专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26〕1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严格落实申报评审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明确的申报资格、申报材料、工作流程等统一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创业群体开展申报工作,严把资格审核关,确保申报信息真实、完整、有效,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规定取消其评审和资助资格,并列入诚信黑名单。

二、规范推进各环节工作

(一)网上申报

各单位指导申报人于4月15日17:00前通过“福建就业网-毕业生就业专区”(https://www.fj99.org.cn/bys)完成线上申报,申报操作问题可联系省级技术支持0591-38280215。

(二)资格审核

各单位于5月10日前完成辖区内申报项目资格审核,妥善处理申报人申诉事宜。

(三)项目评审

市人社部门于5月31日前完成书面评审并确定拟推荐项目名单;各单位于6月10日前完成实地考察,6月15日前将考察材料、纸质申报材料及汇总表报送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严格做好项目复查复审。

(四)结果衔接

各单位做好省级现场答辩的衔接配合工作,及时传达省级答辩安排,指导入围项目做好PPT准备等相关工作。

三、强化工作组织实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

各单位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就业创业重点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精准把握各环节时间节点,结合参考计划数(闽侯县、高新区各30个,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各15个,长乐区、福清市、连江县、罗源县、闽清县、永泰县各10个),统筹推进申报组织、资格审核等工作,确保流程规范高效。

(二)加大宣传动员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全方位宣传政策及申报流程。同时加强与辖区在榕高校的沟通联动,提高项目申报积极性和申报质量。

(三)注重典型培育

各单位要深入挖掘辖区内创业典型案例,多渠道宣传优秀创业事迹,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营造鼓励创业、支持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激发毕业生创业创新活力。

联系电话:0591-83853051

电子邮箱:fzrccb@163.com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8号劳动大厦二楼福州

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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