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13-0800-2011-00016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2011-04-22
- 标 题: 关于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人社保〔2011〕82号
- 发布日期:2011-04-22
- 有 效 性: 有效
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根据《福州市201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榕文明委〔2010〕7号)有关要求,经研究,拟于近期组织开展我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工作,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2011年5月4日至11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二、受理对象:五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
三、审查程序: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我市医保定点资格审查工作严格按照《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资格认定暂行办法》(榕劳社保〔2010〕128号)有关规定执行。各申请单位应在受理时限内将申报所需的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
四、受理地址:晋安区后浦路6号劳动保障大厦7楼基金监督处,联系人:陈诚、薛婧,联系电话:87305760。
特此通知。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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