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13-0800-2015-00035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2015-05-08
- 标 题: 关于同意福州市闽人职业培训学校变更事项的批复
- 发文字号: 榕人社培〔2015〕27号
- 发布日期:2015-05-08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闽人职业培训学校:
你校关于申请变更有关事项的报告收悉。经过审查材料并实地考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 我局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福州市闽人职业培训学校办学地址变更为福州市仓山区上渡路尤溪洲191号福建省生态工程学校内、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218号实训楼、教学楼,并增加养老护理员、保健按摩师、茶艺师、评茶师、育婴师、咖啡师、中西式烹调师、餐厅服务员、家政服务员的职业培训。
此复。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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