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13-0800-2015-00057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2015-06-24
- 标 题: 关于同意福州市东方红职业培训学校变更事项的批复
- 发文字号: 榕人社培〔2015〕47号
- 发布日期:2015-06-24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东方红职业培训学校:
你校关于申请变更有关事项的报告收悉。经过审查材料并实地考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 我局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福州市东方红职业培训学校办学地址由鼓楼区东街123号航空大厦四层404-406单元变更为福州市仓山区盘屿路850号新西营里农产品交易配送中心1号楼第四层西北区,并增加服装制作工、电子商务师的职业培训。
此复。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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