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113-3000-2026-00039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2026-03-09
- 标 题: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海西引智试验区外专百人等三项引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人社综〔2026〕24号
- 发布日期: 2026-03-11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区人社局、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福州市委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中国福州海西引智试验区的意见》(榕委〔2013〕20号)等文件精神,加快实施大开放战略,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智力,市人社局制定了2026年度海西引智试验区外专百人等三项引智项目申报指南,请按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
一、申报基本要求
(一)申报主体为依法在我市设立的各类用人单位。
(二)项目单位是试验区引智项目申报和实施的主体,应结合本单位的科研、生产或教学实际需要,与相应的国(境)外专家进行接洽,达成项目合作实施意向;具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有研发经费投入;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三)申报单位、项目专家、项目团队成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科学精神,严守科研承诺,无学术不端行为;申报单位、项目专家、项目团队成员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四)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属于我市重点支持领域,在我市具有推广价值且具有实施方案,实施目标明确。引进对象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拥有能够促进我市科技进步、产业升级、社会进步的高水平科研成果,或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五)对因未按本通知要求申报,或形式审查结束后,将不再受理该项目补充材料或其他项目补充申报。
申报截至2026年4月10日。形式审查中发现材料不齐全且未按期补交的,视为放弃申请。
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1-83215907
电子邮箱:fzsrsjwz@163.com
收件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1栋710-2
附件:2026年度海西引智试验区外专百人等三项引智项目申报指南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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