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福建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19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榕财统〔2020〕7号)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中央对地方就业补助资金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的通知》(闽人社办〔2020〕52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2019年中央对地方就业补助资金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汇报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就业补助资金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19年福建省人社厅分解下达福州市就业补助专项转移支付共6698万元,具体为:
1、2018年11月,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就业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闽财社指﹝2018﹞96号)文下达6250万元。
2、2019年2月,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预拨2019年就业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社指﹝2019﹞2号)文下达343万元。
3、2019年5月,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预拨2019年就业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社指﹝2019﹞26号)文下达105万元。
4、2019年8月,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结算2019年和提前下达2020年就业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闽财社指﹝2019﹞43号)文补充下达2019年2924万元。
2020年4月,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中央对地方就业补助资金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的通知》(闽人社办〔2020〕52号)文分解下达2019年中央对地方就业补助转移支付绩效目标。
(二)福州市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1、2018年12月,根据《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省级就业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榕财社指﹝2018﹞128号)文下达县(市)区2300万元,其余3950万元留存市本级统筹使用。
2、2019年5月,根据《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19年第二批就业专项资金的通知》(榕财社指﹝2019﹞43号)文下达县(市)区75万元,其余268万元留存市本级统筹使用。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2019年我市就业补助资金预算收入19660.07万元,其中中央下达就业补助资金转移支付预算9622万元,均已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19年我市就业补助资金总收入19660.07万元(其中中央下达就业补助资金转移支付预算9622万元),总支出21476.47万元(其中中央下达就业补助资金转移支付9622万元),主要支出有:就业创业服务补助985.44万元、职业培训补助1464.36万元、社会保险补贴5338.53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6045.85万元、职业技能鉴定补贴121.35万元、就业见习补贴328.18万元、求职创业补贴2941.53万元、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1547.14万元、其他支出2704.09万元),当期结余-1816.40万元,上年结余2853万元,2019年滚存结余1036.59万元。中央下达就业补助资金转移支付预算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政〔2018〕29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十七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8〕74号)精神,我市结合实际出台了《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榕政〔2019〕2号)。同时,我市持续开展在全省率先推出的就业政策清零行动,2019年,我市根据新政策新要求,进一步细化出稳就业、扶持创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精准脱贫、就业援助、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培训等7大项、26小项就业创业工作任务指标,分解下达各县(市)区,推进新一轮就业创业政策落地落实。
我市先后制定了《关于印发<福州市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实施办法>的通知》(榕人社就〔2019〕4号)、《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榕财社〔2019〕69号)、《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人力资源保障的八条措施>的通知》(榕人社就〔2019〕11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福州市城镇零就业家庭认定管理和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就〔2019〕114号)等一系列配套操作文件,指导各县(市)区用制度加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切实履行职能,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规范审核拨付,提高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使福州特色积极就业创业政策体系进一步涵盖支持创业带动就业、托底帮扶就业、鼓励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等诸多领域,惠及全社会各类人员,并向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倾斜。
2019年,我市所有就业补助资金项目均严格按照市财政要求提前做好申报预算项目及金额,按季度填报项目绩效监控,年终进行部门决算、项目绩效评价及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强化内部财务管理,规范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19年,我市绩效目标总体完成良好,省厅下达的29个指标完成27个,有2个指标未完成。1、数量指标中享受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人员指标未完成,省厅下达指标3500人,我市完成2960人,目标完成度84.57%;2、时效指标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下达率未完成95%任务,目标完成度64.96%。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①数量指标-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人员数量(人),2019年度目标值为5000人,我市实际完成值为9496人,目标已完成,目标完成度189.92%。
②数量指标-享受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人员数量(人),2019年度目标值为3500人,我市实际完成值为2960人,目标未完成,目标完成度84.57%。
③数量指标-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数量(万人) ,2019年度目标值为1.35万人,我市实际完成值为1.47万人,目标已完成,目标完成度108.89%。
④数量指标-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员数量(人),2019年度目标值为1300人,我市实际完成值为1588人,目标已完成,目标完成度122.15%。
⑤数量指标-享受就业见习补贴人员数量(人),2019年度目标值为560人,我市实际完成值为641人,目标已完成,目标完成度114.46%。
⑥数量指标-符合政策规定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享受求职创业补贴比例,2019年度目标值为不低于95%,我市符合政策规定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已全部发放,实际完成值为100%,目标已完成,目标完成度105.26%。
⑦数量指标-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数量(个),2019我市完成3个,分别是福建技师学院、福州第二技师学院、福建省汽车运输技工学校。
⑧数量指标-大师工作室建设数量(个),2019我市完成2个,分别是福州第一技师学院、中国铁路南昌局福州车辆段。
(2)质量指标。
①质量指标-职业培训补贴发放准确率,2019年度目标值为不低于95%,我市实际完成值为100%,目标已完成,目标完成度105.26%。
②质量指标-接受职业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人员的比例,2019年度目标值为80%,我市实际完成值为86%,2019年报名接受职业培训人数53428人,取得证书人数46387人,目标已完成,目标完成度107.5%。
③质量指标-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准确率,2019年度目标值为≥95%,我市实际完成值为100%,目标已完成,目标完成度105.26%。
④质量指标-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准确率,2019年度目标值为≥95%,我市实际完成值为100%,目标已完成,目标完成度105.26%。
⑤质量指标-就业见习补贴发放准确率 ,2019年度目标值为≥95%,我市实际完成值为100%,目标已完成,目标完成度105.26%。
⑥质量指标-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准确率,2019年度目标值为≥95%,我市实际完成值为100%,目标已完成,目标完成度105.26%。
(3)时效指标。
①时效指标-资金在规定时间内下达率,2019年度目标值为≥95%,我市实际完成值为6250/9622=64.96%,目标完成度68.38%。
②时效指标-补贴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到位率 ,2019年度目标值为≥95%,我市实际完成值为100%,目标已完成,目标完成度105.26%。
(4)成本指标。
①成本指标-职业培训补贴人均标准,2019年度目标值为大等于500元/人、年,我市实际完成值为500-1500元/人、年,目标已完成,目标完成度100%。
②成本指标-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人均标准,2019年度目标值为≦150元/人,我市实际完成值为150元/人,目标已完成,目标完成度100%。
③成本指标-社会保险补贴人均标准,2019年度目标值为不超过社会保险费实际缴费额的2/3,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实际缴费为10613元/人、年,2/3即7075.3元/人、年,我市实际完成值为3450.92元/人、年,目标已完成,目标完成度100%。
④成本指标-公益性岗位补贴人均标准,2019年度目标值为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即1720元/人、月,我市实际完成值为1489.29/人、月,目标已完成,目标完成度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可持续影响。
①可持续影响-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019年度目标值为11.24万人,我市实际完成值为13.55万人,目标已完成,目标完成度120.55 %。
②可持续影响-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2019年度目标值为3.5%以内,我市实际完成值为2.16%,目标已完成,目标完成度100%。
③可持续影响-年末高校毕业生总体就业率,2019年度目标值为≥90%,我市高校毕业生约9.1万人,实际就业率为96.9%,目标已完成,目标完成度107.67%。
④可持续影响-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2019年度目标值为1.3万人,我市实际完成值为1.42万人,目标已完成,目标完成度109.48%。
⑤可持续影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2019年度目标值为0.45万人,我市实际完成值为0.45万人,目标已完成,目标完成度100%。
(2)社会效益指标
①社会效益指标-零就业家庭帮扶率,2019年度目标值为≥95%,我市实际完成值为100%,目标已完成,目标完成度105.26%。
②社会效益指标-因就业问题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数量,2019年度目标值为小于1起,我市实际未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目标已完成,目标完成度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①公共就业服务满意度,2019年度目标值为≥85%,我市实际完成值为100%,目标已完成,目标完成度118%。
②就业扶持政策经办服务满意度,2019年度目标值为≥90%,我市实际完成值为100%,目标已完成,目标完成度111%。
我市常态化举办每周三、周五免费招聘会。2019年以来,在市劳动保障大厦一楼就业大厅累计举办各类型专场招聘会89场,参加招聘的企业累计212家次,提供岗位数9474个,现场直接达成就业意向180人次。群众满意度高,未接到此类投诉。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9年,中央对地方就业补助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我市有两个目标未完成:1、数量指标中享受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人员指标未完成,省厅下达指标3500人,我市完成2960人,目标完成度84.57%,未完成指标任务原因:一是补贴标准低,申报手续繁琐,补贴资金到手时间跨度长,享受人员兴趣不高,二是鉴定补贴终身只享受一次,部分人员往年已享受,故人数减少。今后将加大宣传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尽量申请补贴。2、时效指标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下达率未完成95%任务,目标完成度64.96%,今后将协调财政在规定时间内下达资金。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局拟继续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积极运用绩效评价结果,结合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政〔2018〕29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十七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8〕74号)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榕政〔2019〕2号)及时出台其配套实施办法细则,改进和完善就业资金的使用管理。
同时,按照《福州市财政局、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榕财社〔2019〕69号)精神,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项目预算资金安排相结合的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年度专项资金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绩效自评结果拟在本单位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并在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发布,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附: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绩效目标自评表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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