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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清华大学等高校博士(硕士)研究生来榕社会实践工作的通知_高校毕业生_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做好2016年清华大学等高校博士(硕士)研究生来榕社会实践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3-15 17:29 浏览量:

  榕人社综〔201628   

各县(市)区人社局(公务员局),市直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与清华大学等国内著名高校的全面合作,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杨岳,市长杨益民亲自带领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赴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复旦大学等高校,签订全面合作协议。为落实市政府与清华大学等高校全面合作协议,加强与各高校在科技、人才等方面的交流合作,我市拟继续开展“清华大学等高校博士(硕士)研究生来榕社会实践”活动,并通过社会实践发现和留住一批人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来榕参加社会实践的高校

  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厦门大学。

  二、社会实践时间

  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时间:627-8月7(共6周);其他高校研究生社会实践从7月上旬开始,时间为1个月左右。

  三、社会实践服务内容

  清华大学预计参加社会实践的研究生所在的院系、学科和人数见附件1)。研究生社会实践的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形式:

  1.承担阶段性科研工作、新产品开发、科研项目论证及前期研究工作;

  2.计算机编程、信息处理和联网等办公自动化工作;

  3.参与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及设备维修等工作;

  4.建筑规划及设计、土木结构和小型水利工程的设计以及环保设计;

  5.产品造型、室内装潢等工艺美术方面的设计和研究;

  6.对技术人员、工人和管理干部进行技术和管理培训,从事机关干部和工作人员的专业业务培训(如党政机关人员的法律培训、行政管理培训,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培训);

  7.参与地区或企事业单位的发展规划工作和研究,承担(或参与)地方经济或某方面发展战略(或发展规划)的制订,或为此开展调研、收集信息、协助完成调研报告等;

  8.参与地方党政部门的管理或社会发展方面的课题研究;

  9.向地方党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提供行政、法律、经济、管理、教育等方面的专业咨询;

  10.进行中英文技术资料及其它各类资料的翻译和文字整理工作;

  11.参与接收单位大型活动(或会议)的组织策划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或领导完成指定的行政事务性工作,或其他阶段性任务。

  四、社会实践项目(岗位)征集

  1.征集对象: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工业园区。

  2.任务分配:各县(市)区人社局、各市直单位岗位任务分配见附件2其他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按需申报。

  3.申报时间:各县(市)区人社局(公务员局)和各有关单位要做好收集汇总,于329之前将加盖公章的《征集表》和《汇总表》原件及电子版报送市人社局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五、其他事项

  1.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工作,并派专人负责,对申报的项目(岗位)认真进行梳理汇总;项目(岗位)的专业方向、规模、周期要基本适合研究生利用六周左右的时间来完成;接收单位提出的实践项目(岗位)可同时申报几所高校;接收单位在提出实践项目(岗位)需求并经市人社局确认后,原则上不得取消该项目或进行变更。

  2各接收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社会实践活动,做好协调、服务和管理工作,确保研究生社会实践工作持续、顺利、有效开展。

  3.参加社会实践的研究生往返交通费用、伙食补贴由市人社局承担,各用人单位可给予参加社会实践的研究生适当的生活补贴;在福州市区实践的研究生住宿由市人社局负责,在各县(市)实践的研究生住宿由各县(市)人社局(公务员局)负责。

  4.接收单位根据需要自行自愿确定服务项目(岗位),认真填写《2016年研究生社会实践项目征集表》和《2016年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项目需求汇总表》(含电子文档)

   5.实践活动结束后,各接收单位要进一步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910日前报送市人社局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1#501

  邮编:350007

  联系人: 吴斌    联系电话(传真):83337727

  电子邮箱:fzsbys@126.com

  附件: 1.2016年清华大学预计参加社会实践的博士生人数

  2.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单位岗位任务分配表

  3.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接收单位须知

  4.2016年研究生社会实践项目征集表

  5.研究生社会实践项目征集表样表

  6.2016年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项目(岗位)需求汇总表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14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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