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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企业春季用工需求和校企用工对接成效调查的通知_就业困难人员_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企业春季用工需求和校企用工对接成效调查的通知
榕人社就〔2014〕71号
时间:2014-12-10 15:42 浏览量:74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春节后是企业招工需求的集中期,也是各地务工人员外出就业求职的高峰期,每年我局组织各县(市)区开展企业春季用工需求调查,并将汇总企业用工需求信息编印成《福州市企业用工服务指南》(春风卡)、寻工地图,在各类媒体、网站、劳务输出地广为宣传发布,对引导各地劳动力到我市有序流动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社会反响良好。今年,我局将继续做好企业春季用工需求调查工作,同时,也将企业通过校企用工对接情况进行调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调查范围

  各县(市)区辖区内2015年春季用工(主要是春节后用工)需求在10人以上(含10人)的重点企业。调查的企业应具有一定代表性,重点调查当地用工量大的企业,保证龙头企业全覆盖。

  仓山、晋安、马尾、福清、长乐、闽侯等县(市)区调查的企业应不少于30家;鼓楼、台江、连江、罗源、闽清、永泰等县(区)调查的企业应不少于20家。

  二、调查内容

  主要全面掌握我市企业明年春节后用工需求和现有企业用工中校企合作情况。用工企业填写《2015年企业春季用工需求情况调查表》(见附件1),各县(市)区根据《2015年企业春季用工需求情况调查表》汇总成《2015年企业春季用工需求情况调查汇总表》(见附件2),并以电子版本的形式上报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三、调查时间

  2014129201515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企业用工服务工作,开展企业春季用工需求调查是做好企业用工服务的最基础工作,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指定得力人员组成工作班子具体组织实施调查收集工作。

  2、依托基层,全面了解。要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障平台的作用,按属地原则进行全覆盖调查,确保调查内容完整准确。

  3、认真分析,及时上报。各县(市)区要对本辖区内企业用工需求情况进行分析,采取针对性强的服务措施。

  请各县(市)区于20141210日前将负责企业春季用工需求调查具体人员名单、电话、电子邮箱上报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于201515日前将2015年企业春季用工需求情况调查表》、《2015年企业春季用工需求情况调查汇总表》上报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联系人:陈少春 0591-87305735 15859102918

  李怀斌 0591-87305643 13599436128

  传 真:0591-87305723  电子邮箱:fzldjy@163.com

     联系工作QQ251721581

  附件:1. 2015年企业春季用工需求情况调查表

  2. 2015年企业春季用工需求情况调查汇总表

  (以上表格电子版本请登陆福州市人力资源市场网www.fjfz.lm.gov.cn导航栏“资源下载”处下载)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128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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