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院报送“医疗机构执业登记_延续”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福建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资料审查及现场审查,认为你院的执业登记申请基本符合要求,同意延续,换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定项目如下:
一、医疗机构名称:福州市第八医院
福州铁路中心医院
二、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沁园支路71号
三、所有 制 形式:全民
四、医疗机构类别:综合医院
五、医疗机构级别:二级
六、服 务 对 象:社会
七、床位(牙椅):240(8)张
八、注 册 资 金:5412万元
九、经 营 性 质:非营利性(政府办)
十、法定 代 表 人:张郁澜
十一、主要 负责人:张郁澜
十二、有 效 期 限:自2020年3月25日至2026年3月24日
十三、登 记 号:48808304835010011A1001
十四、诊 疗 科 目: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泌尿外科专业;整形外科专业/妇产科;计划生育专业/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临床心理专业/传染科/肿瘤科 /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协议) /病理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3月25日
抄送:福建省卫健委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