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院报送“医疗机构执业登记_延续”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福建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查,认为你院的执业登记延续申请符合要求,同意延续,予以更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定项目如下:
一、医疗机构名称:福州中德骨科医院
二、地 址:福州市六一北路171号
三、所有 制 形式:私人
四、医疗机构类别:骨科医院
五、医疗机构级别:二级
六、服 务 对 象:社会
七、床 位:100(张) 牙椅:0(张)
八、注 册 资 金:2000万元
九、经 营 性 质:营利性
十、法定 代 表 人:潘建钗
十一、主要 负责人:李知文
十二、有 效 期 限:自2021年11月8日至2027年11月7日
十三、登 记 号:MA344X3Y535010010A5262
十四、诊 疗 科 目:内科/外科;骨科专业/小儿骨科专业/急诊医学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疼痛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协议);临床化学检验专业/病理科(协议)/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CT诊断专业;磁共振成像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骨伤科专业;针灸科专业;推拿科专业;康复医学专业/中西医结合科******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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