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将福建远康投资有限公司承租的闲置房产调整为办医使用的公示
时间:2023-05-23 20:37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社会力量办医的实施意见(试行)》(榕政综〔2019〕116号)精神,经我委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联合审查,拟将福建远康投资有限公司承租的闲置房产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浦口新城商务办公楼一至五层调整为办医使用。

现将上述调整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524日—— 2023年530日(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反馈福州市卫健委。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1号楼1518室,联系电话:0591-83963053、0591-83622007。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24

来源: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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