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28-2500-2021-00010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 2021-03-17
- 标 题: 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统一灭鼠活动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爱卫会〔2021〕2号
- 发布日期: 2021-03-19
- 有 效 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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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高新区爱卫会,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
为降低我市鼠密度,预防各种鼠传疾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近期我市将开展全市城区春季统一灭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
二、活动安排
1.宣传发动:各单位和社区(村)应在卫生宣传栏上张贴宣传海报,刊登科学灭鼠知识和灭鼠通告,各新闻媒介予以大力支持,刊登播放全市统一灭鼠活动通告,动员广大市民参与灭鼠活动;各区应组织各街镇和辖区内有关单位召开灭鼠工作动员部署会议,落实辖区灭鼠各项工作,做到全面发动,不留死角。
2.环境治理:各级、各部门要发动单位职工、辖区居民深入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清理室内外环境卫生,做好垃圾密闭收集和食物保存工作,断绝鼠粮,并进一步完善防鼠设施,各区要组织街(镇)、社区(村)开展辖区鼠情调查,清理、更新和补充灭鼠毒饵站,为下一阶段投药灭鼠工作奠定基础。
1.使用药械:
外环境灭鼠使用对人低毒慢性的第二代抗凝血灭鼠剂,且有正规的国家农药登记证号。室内灭鼠使用其它有农药登记证号并贴有“全国杀鼠剂合法标识”的慢性鼠药,或者使用粘鼠板、捕鼠笼等灭鼠器械,鼠药由各区自行购买。
2.职责分工:
三、其它事项
(一)灭鼠工作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应按照部门职能做好本单位和管理单位(或下属单位)的灭鼠工作,特别要做好上述灭鼠重点单位的灭鼠工作。
(二)各种生活垃圾是鼠类食物的重要来源,为了保证灭鼠效果,各单位、小区生活垃圾要做到密闭收集,日产日清,不留过夜。
(三)投放鼠药前各区、街(镇)、社区(村)应张贴灭鼠通告,做好鼠药安全投放宣传工作,预防儿童误食鼠药,投药时投药员要做好个人卫生防护措施,防止发生中毒。
(四)各区要督促落实辖区内的绿化带、公园、工地(含拟拆工地)、内河沿岸等其他公共场所的灭鼠工作。
(五)各县(市)应相应开展一次春季统一灭鼠活动,务必使用有有效国家农药登记证号、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标准证号的产品,并将具体活动安排上报市卫健委。
(六)中直和省直单位、高校、驻榕部队的灭鼠工作请和所在区、街(镇)同一时间开展。
特此通知
福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关于开展全市统一灭鼠活动的通告
为除害防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高国家卫生城市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城区统一灭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投药时间
2021
二、使用药物
外环境灭鼠使用对人低毒慢性的第二代抗凝血灭鼠剂,且有正规的国家农药登记证号。室内灭鼠使用其它有农药登记证号并贴有“全国杀鼠剂合法标识”的慢性鼠药,或者使用粘鼠板、捕鼠笼等灭鼠器械。
三、鼠情投诉
四、注意事项
(一)各小区垃圾要密闭收集,日产日清,不留过夜。室内要完善防鼠设施,储藏好食物,以断绝鼠粮,提高灭鼠效果。
(二)物业小区、单位内部、居民户灭鼠应到合法杀鼠剂经销点(必须有“福建省化学危险物品经营许可证”)或所在社区购买鼠药,严禁使用急性鼠药。
(三)中直和省直单位、高校、驻榕部队的灭鼠工作请和所在区、街(镇)同一时间开展。
(五)各单位和居民应在灭鼠后期做好卫生清理工作,及时收集、处理鼠尸,请勿直接用手接触鼠尸并严禁乱扔鼠尸。
福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2021
社区(村)外环境消杀记录单
消杀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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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杀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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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O工作人员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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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杀设备 |
设备 |
型号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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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杀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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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耗药品 |
商品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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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份及浓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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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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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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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杀范围 |
小区名称:
公共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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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杀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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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区 监 督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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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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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村)鼠类密度表
年 月 日
序号 |
单位名称 |
室内鼠迹 |
防鼠设施 |
外环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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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房间数 |
阳性鼠迹数 |
阳性 房间数 |
检查 房间数 |
防鼠设施不合格部位 |
不合格房间数 |
延长米 |
鼠迹 处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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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 |
粪 |
迹 |
其它 |
门 |
窗 |
通风口 |
地沟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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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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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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