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28-2500-2021-00037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 2021-12-03
- 标 题: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福州市公立医院巡查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卫医〔2021〕63号
- 发布日期: 2021-12-07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区卫健局,市属各医院:
根据《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州市公立医院巡查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2年度)的通知》(榕卫医〔2021〕6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查时间
市属公立医院于巡查工作于2021年12月开展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详细安排见附件1)。各县(市)区负责辖区内二级、三级公立医院巡查工作,巡查时间及相关工作可参照执行(以下同)。
二、巡查内容
(一)《福州市公立医院巡查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2年度》中的党建、行风建设、运行管理三个部分15项181个巡查要点。
(二)中医类公立医院增加中医药管理3项15个巡查要点。
(三)巡查期间收到的意见和建议。
(四)巡查内容主要涉及2019-2021年工作情况,对重大问题也将追溯。
三、巡查方式
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查阅资料、现场查看、接受群众来信来电等方式。
四、巡查工作要求
(一)2021年12月6日15:00在东部办公区1号楼1611会议室召开巡查动员大会。
(二)在各级卫生健康委网站主页及医院内外网站、公告栏等醒目位置,公布“2021年福州市公立医院巡查公告”(详见附件2),公告公布时间:2021年12月6日8:00至12月30日18:00。
(三)巡查期间在医院醒目位置放置“公立医院巡查意见 箱”,钥匙由巡查组保管。信箱设置时间为巡查启动当天8:00至巡查结束当天18:00。
(四)请各受巡查医院在专家组进驻前准备自查报告以及纸质版自查表各8份。
(五)巡查期间,请各有关单位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相关规定及巡查纪律要求。
五、巡查工作保障
(一)组建巡查专家组,由各市属医院推荐产生,每组6人(包含:党建、行风医务、财务管理各2名),开展巡查工作培训。
(二)请各受巡查医院做好巡查保障工作,提供大房间或会议室1间,供巡查组集中办公。提供谈话房间1-2间,要求隔音效果好,供巡查组专用。提供电脑3部及打印机1部。
(三)各受巡查医院指定1人专职负责巡查期间的沟通协调。
请各县(市)区卫健局于2021年12月30日前将辖区内巡查工作总结及各医院巡查报告(包含电子版),报送市卫健委医政处。
联系人:王聚新、叶锦馨,联系电话:83302120(传真),电子邮箱:fzyLxq123@163.com。
附件:1.2021年市属医疗机构巡查名单及时间安排
2.2021年福州市公立医院巡查公告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2月3日
附件1
2021年市属医疗机构巡查名单及时间安排
组别 |
医院名称 |
类别 |
巡查时间 |
|
第 一 组 |
福州市第一医院 |
三级综合 |
2021年12月上旬 |
|
福建省福州儿童医院 |
三级专科 |
2021年12月中旬 |
||
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 |
三级专科 |
2021年12月下旬 |
||
第 二 组 |
福州市第二医院 |
三级综合 |
2021年12月上旬 |
|
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 |
三级专科 |
2021年12月中旬 |
||
福州市第六医院 |
二级综合 |
2021年12月下旬 |
||
第 三 组 |
福州市中医院 |
三级专科 |
2021年12月上旬 |
|
福建省福州肺科医院 |
三级专科 |
2021年12月中旬 |
||
福州市第八医院 |
二级综合 |
2021年12月下旬 |
||
第 四 组 |
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福建省闽清精神病防治院) |
三级专科 |
2021年12月上旬 |
|
福州市妇幼保健院 |
三级专科 |
2021年12月中旬 |
||
福州市第七医院 |
二级综合 |
2021年12月下旬 |
||
附件2
2021年福州市公立医院巡查公告
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统一部署,福州市公立医院巡查组将于2021年12月6-12月30日对福州市第一医院、福州市第二医院、福州市中医院、福建省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福建省闽清精神病防治院)、福建省福州肺科医院、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福州市皮肤病防治院、福建省妇幼保健院、福建省福州儿童医院、福州市第六医院、福州市第七医院、福州市第八医院开展巡查工作。
根据《福州市公立医院巡查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2年度)的通知》要求,巡查组在巡查期间将受理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对医院在加强党建工作、行业作风建设、运行管理等三个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医疗纠纷等不属于巡查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查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巡查受理电话:0591-83302120;
电话受理时间:巡查期间正常工作时间;
巡查意见箱:(请标注医院设置具体位置);
巡查意见邮寄地址及邮政编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1号楼,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立医院巡查组收,350026。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公立医院巡查组
2021年12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