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文字解读
视频解读
媒体解读
图片解读
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_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_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28-1200-2008-00043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成文日期: 2008-10-09
  • 标    题: 市、区(县)全面启动彻查“问题奶粉”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08-10-09
  • 有 效 性: 有效
市、区(县)全面启动彻查“问题奶粉”
来源:福州市卫生局 时间:2008-10-09 18:30

 

 

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发生后,根据上级部署,福州市、区(县)各级卫生监督部门全面迅速启动彻查“问题奶粉”。

市卫生监督所强化应急措施,彻查“问题奶粉”。根据《福州市卫生局关于开展餐饮业及学校食堂乳制品供给安全专项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榕卫法[2008]74号)和《福州市卫生局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加强餐饮业乳制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紧急通知》(榕卫函[2008]386号)的要求,一、在全市五区八县范围内彻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及餐饮单位,特别是大、中型酒楼、饭店提供给顾客饮用的液态奶以及奶茶店、冰淇淋店、酒店面点房的原料乳粉使用安全情况,一旦发现已公布不合格批次的三鹿婴幼儿配方奶粉及液态奶,立即封存停止使用,销毁不合格产品,追查来源,通报有关部门查处。二、加大巡查力度,并做好每日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发现重要情况及时处理,及时上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长乐市卫生监督所采取四大举措,封杀“问题奶粉”。一、从914开始,根据上级部署,长乐市卫生监督所立即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加强24小时值班,对当前问题奶粉专项检查进行了认真的布置和安排,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乳制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二、积极配合市工商、整规等部门对流通领域的问题奶粉及奶制品进行全面清查,发现“问题奶粉”,立即下架,就地封存。三、积极向经营者及周边群众进行宣传指导,要求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做到不经营,不食用含三聚氰胺奶粉等问题奶粉及奶制品,切实做好奶类食品的采购索证登记管理。四、集中力量对长乐市餐饮业、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乳制品供给安全进行全面检查。一旦发现已公布的含有三聚氰胺不合格批次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及液态奶、“三无”产品,立即登记封存,停止使用,追查其来源,并通报有关部门查处。

截止106,鼓楼、台江、晋安、仓山、马尾、永泰、罗源、平潭、福清、闽清、闽侯等市,区(县)共出动卫生监督人员2749人次,共查食堂、餐饮等单位3040家,未发现有餐饮业及学校食堂等单位经营、使用已公布含三聚氰胺不合格批次的乳制品。卫生监督员认真地向相关单位的生产经营者进行宣传指导,要求他们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并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对乳制品的查处工作,加强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和台账制度的管理,防止受三聚氰胺污染的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乳制品流入餐饮业。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