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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任免_法定主动公开内容_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30-2600-2013-00026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3-12-12
  • 标    题: 关于2013年度公务员下半年岗位综合考核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人口[2013]89号
  • 发布日期:2013-12-12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2013年度公务员下半年岗位综合考核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榕人口[2013]89号
来源:福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时间:2013-12-12 00:00

 

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中共福州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公务员下半年岗位综合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榕人考培〔20134号)精神,现将我委开展2013年度公务员下半年岗位综合考核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考核从2013125日开始至20131220日结束。公务员下半年岗位综合考核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一并安排。

二、考核原则

1、注重平时、综合评价、简便易行的原则。

2、公平、公正、公开和注重实绩的原则。

3、领导与群众、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核程序

(一)公务员下半年岗位综合考核

1、自我述评。公务员本人填写《市直机关公务员2013年度下半年岗位考核表》,对照个人岗位职责,总结下半年工作情况和德、能、勤、绩、廉的综合表现并述职。

2、领导点评。由单位分管领导对分管处(室)负责人、处(室)负责人对(处)室工作人员下半年的工作完成情况和工作表现予以点评,评价公务员完成任务情况、工作效率、工作作风及存在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和要求。根据公务员直接领导的评价和平时表现、服务对象反映、考勤结果、参加学习培训、廉洁自律等情况,由分管领导于1213前提出公务员下半年考核等次和评优意见。

3、确定等次。考核组根据领导点评、考勤情况、奖惩情况等提出考核等次意见,报委党组研究确定等次。对拟评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本委机关公示5个工作日。

4、优秀名额分配。根据规定要求,下半年岗位考核优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参加考核人数的20%,委机关评优名额共4名,名额分配如下:处(室)负责人1名、其它科级干部2名、科员和工勤人员1名。

(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终考核

1、个人述职。个人述职(不含处级领导)主要围绕公务员或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内容和标准,结合计生工作实际和岗位职责,总结一年来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实事求是地写出个人总结,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在所在考核小组内述职。各考核小组负责人安排小组人员述职时,要请分管领导参加。科级干部要向党组上交年度述职报告,对2013年度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和党风廉政履行情况等进行总结汇报。

2、民主测评。考核组按照考核量化测评的要求,组织全体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民主测评,评价等次。机关行政编制人员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评价等次;直属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评价等次。按比例推荐优秀等次人选,并做好统计、评定、汇总上报工作。

3、确定等次。分管领导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考核组根据公务员两次半年考核情况、民主测评结果、年度奖惩情况、考勤结果,按照单位优秀比例数,提出考核等次意见,报委党组研究确定等次。对拟定为优秀和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对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优秀、拟定为三等功的人员,在本机关公示7个工作日。群众无异议后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并由被考核人本人签署意见后将考核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4、总结提高。考核工作结束后,召开干部职工大会,进行考核工作总结,通过总结经验教训,更好地调动机关干部的积极性,促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

5优秀名额分配:委机关公务员科级评优3名,科员以下人员(含工勤人员)评优1名;下属事业单位借用于计生委机关工作的人员评优1名,计生服务站工作的人员评优3名,市计生药具站及培训中心人员的人员评优1名。

四、相关事宜

1、成立考核领导小组。为确保半年考核及年度考核工作规范有效开展,成立考核领导小组。组长:黄升,成员:郑维忠、刘惠珍、叶明、魏劲平、钟平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魏劲平,成员:张菡、王靖、吴秀娜。

2、以下人员不得确定优秀等次:一是在《公务员法》培训考试、公务员电子政务培训考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干部普法》等网络考试中成绩不合格的,或应参加培训考试而未参加的公务员;二是对没有完成规定的年均继续教育学时数的事业编制人员。

3、调任公务员,半年综合考核按照实际工作时间参加考核和奖励;新录用人员、半年内病事假超过3个月的人员,半年综合考核不定等次,不予奖励;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公务员参加半年综合考核,由学习、培训单位点评,考核等次由派出单位根据点评意见确定;驻村干部年度考核,由派驻机构负责,优秀等次不占派出单位比例;纪检、监察部门派驻人员,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均由市纪委、监察局负责,优秀等次名额不占驻在单位优秀比例指标。

4考核奖励。对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记三等功,并按规定标准发放奖金。

 

附件:1、考核小组分组名单

2、公务员下半年考核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安排表

 

 

        福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3125

 

 

 

 

附件1

 

考核小组分组名单

 

第一组:办公室、流动人口管理处

小组负责人:王祝音、王靖

第二组:计财处、机关党总支

小组负责人:雷水平、胡岚

第三组:政法处、宣教处

小组负责人:郑晓春、陈淞

第四组:科技处、监察室

小组负责人:庄享昌、张菡

第五组:服务站

小组负责人:林锦玉

第六组:药具站、培训中心

小组负责人:赵鸣、张春花

 

 

 

 

 

附件2

公务员下半年考核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安排表

时间安排

内容安排

主持人

2013125

制定《2013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方案》

 

2013129

委领导进行考核动员

 

20131210

个人总结

各小组

负责人

2013

121112

小组述职

各小组

负责人

20131213

直接领导对机关人员进行下半年点评,分管领导提出下半年考核等次建议,考核组提出半年考核等次意见。

 

20131216

年度民主测评;主管领导写出年度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考核组提出半年考核等次意见,委党组研究确定年度考核等次。

 

20131220

考核工作总结,汇总上报考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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