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28-1000-2020-00024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20-06-09
- 标 题: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福州地区围产保健协作组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卫妇幼〔2020〕8号
- 发布日期:2020-06-11
- 有 效 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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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卫健局、高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市妇幼保健院、市一医院、市二医院、市八医院、市中医院、儿童医院:
为加强福州地区围产保健工作,提高围产保健质量,降低孕产妇、围产儿发病率和死亡率,经研究,决定调整福州地区围产保健协作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福州地区围产保健协作组由在职的省、市、县三级医疗保健机构妇产科、儿科/新生儿科、妇幼保健负责人或技术骨干组成(名单附后)。福州地区围产保健协作组接受市卫健委的领导和管理。
二、主要职责
(一)加强围产保健网络建设与管理,协调全市围产保健工作,促进临床与保健结合,指导县级围产保健协作组工作,提高围产保健工作质量。
(二)落实围产保健相关工作方案、管理制度。协调危重症孕产妇转诊救治网络运行,指导全市危重症孕产妇抢救工作。指导和协调孕产妇管理系统运行,协调加强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和跟踪随访,配合辖区动态掌握重度高危孕产妇治疗、监护、会诊转诊及转归结局等情况。
(三)定期开展孕产妇、围产儿和新生儿死亡评审,指导危重症孕产妇监测与评审工作。
(四)定期开展围产保健相关工作质控督导,总结工作经验,针对有关问题提出干预措施和建议。
(五)定期组织基层围产保健人员业务培训和操作演练,推广围产保健新技术、新方法,提高围产保健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术操作水平。
(六)编写围产保健人员的培训教材和围产保健健康教育科普知识。
(七)完成市卫健委交办的任务。
三、工作制度
(一)例会制度
每年召开例会或开展活动1~2次,根据当年重点工作确定例会或活动内容。
(二)评审制度
每季度召开1次孕产妇死亡评审会议;每年组织1~2次危重症孕产妇病例评审会议;每年召开1次围产儿或新生儿死亡和危重病例评审会议。
(三)检查制度
加强全市孕产妇保健管理,不定期对辖区围产保健相关工作进行质控督导。
(四)汇报制度
县级围产保健协助组每年11月底前向市围产保健协助组书面汇报年度工作情况;市围产保健协助组每年12月底前向市卫健委书面汇报年度工作情况,并提出今后工作意见和建议。
附件:福州地区围产保健协作组成员名单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9日
附件:
福州地区围产保健协作组成员名单
副组长:
协和医院
省立医院
省立南院
附一医院
九〇〇医院
省人民医院 蔡志敏
省二人民医院 吴冬梅
市妇幼保健院
市一医院
市二医院
儿童医院 章丽燕
鼓楼区 王建中
台江区 周晓峰
仓山区 陈永培
马尾区 何春霞
长乐区
福清市
闽侯县
罗源县
连江县
闽清县
永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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