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28-1000-2025-00009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 2025-03-26
- 标 题: 福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37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爱卫办〔2025〕3号
- 发布日期: 2025-03-31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区、高新区爱卫办,市第二总医院、市疾控中心:
今年4月是第37个爱国卫生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建设和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全国爱卫办关于开展第37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全爱卫办发〔2025〕2号)和《福建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37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闽爱卫办〔2025〕1号)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动员
各地爱卫办要围绕“爱卫新篇章 健康‘心’生活”主题,强化部门统筹、联动协作、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围绕环境、社会、服务、文化和人群五大领域,认真研究制定爱国卫生月活动方案,制印张贴宣传海报,有针对性地开展特色活动,加强健康生活理念的传播引导,通过多元载体普及健康生活方式,全面提升群众健康意识,营造全民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的良好氛围,助力“健康福州”建设。
二、工作重点
(一)举办一场爱国卫生月现场宣传活动
由市、县爱卫部门牵头负责,至少组织举办一场现场宣传活动。重点围绕“爱卫新篇章 健康‘心’生活”主题开展健康科普宣传,大力倡导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控烟限酒、心理平衡、健康睡眠等健康生活方式,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健康中国行动,共建共享健康生活。市爱卫办将于4月中旬在东部办公区举办宣传活动,现场开展爱卫知识有奖竞答和健康知识科普展,并提供健康义诊、除四害咨询等服务。市第二总医院、市疾控中心要分派相关专家和医护人员参与现场活动。
(二)开展一系列心理健康服务
由市第二总医院牵头负责,在爱国卫生月期间集中开展一系列心理健康服务。结合“精神卫生服务年”行动要求,以儿童青少年、职业人群、老年人等为重点,开展心理健康课堂进校园、健康咨询进企业、健康服务进社区等活动,广泛传播心理健康知识。发挥12356心理援助热线作用,提供优质便捷的心理健康服务。
(三)发动一轮“四害”孳生地治理
由各地爱卫办牵头负责,在爱国卫生月期间发动基层开展为期不少于一周的“四害”孳生地全面治理活动。重点针对建筑工地、老旧小区、垃圾中转站等易积水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清理容器积水、疏通排水管网沟渠,从源头防止蚊媒孳生。
(四)落实一次病媒生物消杀
由各地爱卫办牵头负责,在爱国卫生月后期组织开展为期不少于一周的病媒生物彻底消杀活动。采取专业人员消杀+群众全面参与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运用环境、物理、化学等防制手段,集中清除蚊蝇鼠蟑等存量病媒生物,有效阻断疾病传播途径。
(五)启动一批健康细胞建设
由各县(市)区、高新区爱卫办牵头负责,在爱国卫生月期间启动2025年度健康村、健康社区、健康机关等一批健康细胞建设工作。积极推动健康政策融入基层治理体系,探索创新健康治理实践,努力控制健康危险因素,减少健康危害,提升健康素养。
三、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高新区爱卫办,市第二总医院于3月31日前将现场宣传活动、治理周、消杀周、健康服务等计划时间和地点安排上报市爱卫办。
(二)市、县疾控中心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与爱国卫生月各项活动,配合做好“四害”孳生地治理、病媒消杀、宣传教育等工作。
(三)各县(市)区、高新区爱卫办,市第二总医院、市疾控中心及时认真总结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和工作亮点,于5月8日前将活动小结和开展情况统计表盖章后报送市爱卫办邮箱。
联系人:贾海梅,联系电话:0591-83374242,电子邮箱:fuzhouawb5@163.com。
福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3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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