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28-0800-2011-00050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1-06-08
- 标 题: 福州市卫生局关于同意核发福州和睦佳妇产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卫医〔2011〕123号
- 发布日期:2011-06-08
- 有 效 性: 有效
上海迪生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递交的福州和睦佳妇产医院申请执业登记材料收悉。2011年5月31日,我局组织医疗机构评审专家组有关人员依照卫生部《二级妇产医院基本标准(试行)》对医院的科室设置、卫生技术人员、医疗设备、院感护理等方面进行现场审核,认为基本符合《二级妇产医院标准(试行)》,同意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定项目如下:
一、医疗机构代码:220089350100410639
二、医疗机构名称:福州和睦佳妇产医院
三、医疗机构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三高路115号
四、医疗机构类别:妇产医院
五、医疗机构级别:二级
六、法定代表人:李明灿
七、主要负责人:许志福
八、床位:50张
九、医疗机构性质:营利性
十、服务对象:社会群众
十一、诊疗科目:妇产科/妇科专业/产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新生儿专业/急诊医学科/预防保健科/内科/麻醉科/X线诊断专业/B超诊断专业/中医科
十二、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
十三、有效期:2011年6月8日至2017年6月8日。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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