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_法定主动公开内容_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128-0800-2013-00011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3-06-09
  • 标    题: 福州市卫生局关于同意核发福州格莱美美容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卫医〔2013〕64号
  • 发布日期:2013-06-09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卫生局关于同意核发福州格莱美美容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通知
榕卫医〔2013〕64号
来源:福州市卫生局 时间:2013-06-09 00:00

福州市卫生局关于同意核发福州格莱美美容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通知

 

詹嘉武:

你提交的福州格莱美美容医院申请执业登记材料收悉。201365,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组织相关专业专家,按照国家《医疗美容机构、医疗美容科(室)基本标准(试行)》,对医院的科室设置、卫生技术人员、医疗设备、院感护理、行政后勤等方面进行实地考察、核实,并对有关执业人员进行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等业务技术基本知识和技能现场抽查考核,认为符合美容医院基本标准,同意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定项目如下:

一、医疗机构代码:220093350100413935

二、医疗机构名称:福州格莱美美容医院

三、医疗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6

四、法定代表人:詹嘉武

五、主要负责人:曾海波

六、所有制形式:私人

七、医疗机构类别:美容医院

八、床位(牙椅):20张(4张)

九、医疗机构性质:营利性

十、注册资金:500万元

十一、服务对象:社会群众

十二、诊疗科目: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美容中医科/美容治疗室/美容咨询设计室/麻醉科/检验科***

十三、有效期:201369201968

 

 

福州市卫生局     

201369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