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128-3000-2019-00056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2019-06-12
- 标 题: 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193066号提案的答复
- 发文字号: 榕卫综合监督〔2019〕24号
- 发布日期:2019-06-14
- 有 效 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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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景委员:
《关于整治我市保健品市场乱象 切实保障老年人利益的建议》(193066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市保健品市场管理及老年人健康的关心和指导。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养生意识
(一)开展老年人健康教育宣传与健康促进活动
近年来,我委采取多种措施开展老年人健康教育宣传与健康促进活动,通过深入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加强与主流媒体的合作。自2017年起,我委与福州电视台联合推出《健康福州》专栏,传播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该节目目前已播出55期。同时积极拓展新媒体平台的功能,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反映我市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工作动态和健康科普知识。在门户网站设置健康科普专栏,2018年共刊载各类健康科普知识700余条;在“福州卫生健康”(原名“福州卫计”)微信公众号上,共推送健康科普类微信近100条。积极拓展与社区的合作,充分利用传统节日纪念日等,进社区宣传,因地制宜地开展各类健康科普活动,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老年人正确健康消费。
(二)为老年人提供健康医疗服务
目前,我市基层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规定,为辖区老年人建立统一的居民健康档案,定期为基层65岁及以上老年人开展社区健康讲座、日常随访、免费健康体检并实施规范的健康管理,促进提升老年人健康生活水平。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服务优先覆盖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不断完善家庭医生成为居民健康、医疗资源和医保经费的三重“守门人”的家庭医生“福州模式”。按照我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规定,实行“延伸处方”和“长处方”政策,对于诊断明确、病情稳定、依从性好的高血压、糖尿病等需要长期服药的慢性病签约患者,可一次性开具4-8周的单次处方治疗性药物量,方便患病老年人治疗需要。经家庭医生评估后,80岁以上的老年人、半失能或失能老人可获得每季度1次的有关上门服务,如家庭巡诊、慢性病随访、健康教育或一般体格检查等。
二、加大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力度
当前我市保健品市场繁杂,涉及行业领域广,虚假宣传、消费欺诈、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群众渴望整治保健市场乱象心情紧迫。我委高度重视“保健”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工作,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等11部门联合制定《关于印发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同时结合《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乱象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每年均组织开展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加大对
三、发动全社会关爱老年人
广泛宣传老年法律法规,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纳入我市普法内容与计划,不断深化学习宣传。在老年节等重大节日,我委充分利用标语、横幅、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开展敬老爱老助老宣传教育。“敬老月”期间,有效结合当前的精准扶贫工作,切实帮助生活贫困老年人解决实际困难,重点关注高龄、空巢、失独、困难老年人,将物质慰问与精神关爱相结合,讲求实际效果。2017年我市举办的“福州市孝亲敬老之星”评选活动,评选出30名“孝亲敬老之星”,进一步扩大了敬老活动的社会参与,引导和推动社会各界更加关心、关爱老年人,努力为老年人献爱心、送温暖、办实事,打造我市敬老活动品牌。
(二)创造条件,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全市已创办各级各类老年学校2419所,在校老年学员20.72万人,入学率21.1%;全市县级老年大学13所,建校率100%;乡镇、街道老年学校173所,建校率100%;村居、社区老年学校2231所,建校率83.1%。全市现有市、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老年人体育协会组织2585个,老年体育辅导站2028个,基本覆盖城乡和机关企事业单位。我市已建立各类关工委组织4489个,59000多名离退休干部参加关工委工作。我市县级以上均设有法律援助中心,乡镇(街道)设有法律援助站,在满足法律援助条件基础上,实现基层老年法律援助全覆盖。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保健品市场监管及关爱老年人健康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借鉴、采纳。
领导署名:叶明
联 系 人:张颖
联系电话:83301339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6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市政协提案建议及办理情况一览表
以下项目由提案者填写: |
以下项目由承办单位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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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者 |
案由 |
提案编号 |
答复类别 |
承办单位 |
承办单位分管领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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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景 |
关于整治我市保健品市场乱象 切实保障老年人利益的建议 |
193066 |
A |
市卫健委 |
叶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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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建议及办理情况 |
建议内容 |
采纳情况 |
实施计划及进度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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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科学保健相关宣传力度,提高老年人的养生意识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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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监管保健品销售市场,加强对保健品的监管力度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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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楼堂馆所的监控管理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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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动全社会关爱老年人 |
采纳 |
加强宣传,营造敬老爱老的社会氛围。创办各级各类老年学校、老年人体育协会组织、老年体育辅导站等,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我市县级以上均设有法律援助中心,乡镇(街道)设有法律援助站,在满足法律援助条件基础上,实现基层老年法律援助全覆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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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 者对 提案 办理 评价 |
办理态度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承办单位对提案质量评价 |
优 |
良 |
中 |
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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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 |
满意 |
基本满意 |
不满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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