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卫生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卫生局 时间:2014-03-11 17:30

 

福州市卫生局2013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3252号)要求,对福州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汇总报告。内容包含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的情况等。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311日至20131231日。本报告可在“福州卫生信息网”(www.fuzhou.gov.cn/wsj)或福州市档案馆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福州市卫生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六一中路77号,邮编:350005,电话:0591-83318233,电子邮箱:mdwstx_wsj@126.com)

一、概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现将我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总报告如下:

(一)工作总体情况。严格贯彻执行《福州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进一步规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流程,严格审批程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认真落实全省、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精神,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对医疗卫生、新农合制度、卫生行政审批等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补充完善已公开政府信息六要素;更新完善《福州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福州市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据分类整理公开信息,及时公开发布并向市档案局报送。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榕政办〔2013199号),我局与市食安办等单位负责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业务分工,我局在本单位网站首页的显著位置已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开专栏,下设“食品安全政策法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备案”(餐饮服务行政审批、含办理流程、指南等信息)、“食品安全监管检查”、“食品安全行政执法”(包括食品安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执法人员资格及行政处罚结果信息)、“食品安全常识”等栏目,并及时更新食品安全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市卫生局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3件,其中2013年度25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

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情况;医疗政策;公共卫生、食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以及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以市政府门户网站、福州卫生信息网发布为主,结合新闻媒体、两馆查阅场所、电话咨询、现场咨询等便民渠道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答复1件,同意公开答复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尚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目前尚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政府信息公开已作为我局常态化工作有序开展,但在工作实际中也发现一些不足,如有关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政府信息公开不够全面。

针对存在的不足,我局将采取积极措施,继续加大卫生行政许可事项相关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表:

 

   

计量

单位

2013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25

333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25

333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1

109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1

101

   3.信函申请数

0

1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

109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1

52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4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2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1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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