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福州市商务系统防范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和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

日期:2021-08-31 09:28 来源:福州市商务局
| | | |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高新区商务局,局各处室、局属单位:

  根据《福建省商务厅关于转发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工作手册>的通知》(闽商务便函〔2021〕349号),我局认真对照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工作手册》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福州市商务系统防范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和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应急预案》(榕商务运行〔2020〕36号)相关内容做如下修订:

  一、在“第二章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第五条第二款“市场运行调节处”职责中增加“负责组织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应急保供演练”内容;第五款“流通业发展处”职责中,将“口罩”纳入“抗灾救灾急需用品”范围。

  二、在“第四章 应急措施”第十条中,增加“信息引导”和“组织进出口”内容。

  三、在“第四章 应急措施”中增加第十一条“封闭管理居民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保障采取的措施”内容。

  四、在“第七章 附则”原文第十六条中增加“商务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预案按照《关于印发福州市商务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修订版)的通知》(榕商务运行〔2021〕78号) 文件执行”的表述。

  五、原文附件1《福州市商务局防范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和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应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名单》、附件2《福州市商务局防范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和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应急工作突击队员名单》根据局领导、处室及局属单位负责人的调整进行了相应调整。

  附件:福州市商务系统防范应对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和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应急预案(修订)

 

 

  福州市商务局

  2021年8月26日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