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更新!中国疾控中心发布《中国流感疫苗预防接种技术指南(2025-2026)》

日期:2025-11-07 11:35 来源:福州市疾控中心
| | | |

  流行性感冒(简称“流感”)是流感病毒引起的对人类健康危害严重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流感病毒抗原性易变,传播迅速,在学校、托幼机构和养老院等人群聚集的场所易发生暴发疫情。人群对流感病毒普遍易感,感染流感后的临床疾病谱表现为无症状感染、轻症、重症、危重症和死亡,老年人、婴幼儿、慢性病患者和孕妇等高危人群感染流感后危害更为严重。流感的季节性流行造成较严重的健康负担和经济负担,每年接种流感疫苗是预防流感经济有效的措施。

  为更好地推动我国流感疫苗的预防接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近日发布了《中国流感疫苗预防接种技术指南(2025—2026)》(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具体部分内容如下:

  一、疫苗组分

  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2025—2026年度北半球基于鸡胚生产的三价流感疫苗组分为:

  A/Victoria/4897/2022(H1N1)pdm09 类似株;

  A/Croatia/10136RV/2023(H3N2)类似株;

  B/Austria/1359417/2021(Victoria 系)类似株。

  与上一年度相比,本年度对甲型 H3N2 流感病毒亚型疫苗组分进行了更换。

  自2020年3月以来,未再检测到自然存在的 B/Yamagata系病毒,世界卫生组织流感疫苗组分咨询委员会认为,没有必要将 B/Yamagata 系抗原纳入四价流感疫苗组分。在仍使用四价疫苗的地区,B/Yamagata 系组分与之前的推荐一致,为B/Phuket/3073/2013(Yamagata 系)类似株。

  二、疫苗种类及适用年龄组

  我国批准上市的流感疫苗包括三价灭活疫苗(IIV3)、三价减毒活疫苗(LAIV3)和四价灭活疫苗(IIV4),其中 IIV3和 IIV4 有裂解疫苗和亚单位疫苗,可用于 6 月龄及以上人群,包括 0.25 mL 和 0.5 mL 两种剂型;LAIV3 适用于 3~17岁人群,每剂次 0.2 mL。

  三、建议优先接种人群

  建议所有6月龄及以上且无接种禁忌的人都应接种流感疫苗。结合流感疫情形势和多病共防的防控策略,尽可能降低流感的危害,优先推荐以下重点和高风险人群接种:

  (一)医务人员:包括临床救治人员、公共卫生人员、卫生检疫人员等;

  (二)60 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三)罹患一种或多种慢性病者:包括患有心血管疾病(单纯高血压除外)、慢性呼吸系统疾病、肝肾功能不全、血液病、神经系统疾病、神经肌肉功能障碍、代谢性疾病(包括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患有免疫抑制疾病或免疫功能低下者;

  (四)养老机构、长期护理机构、福利院等聚集场所的居住人员及员工;

  (五)孕妇:世界卫生组织、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英国卫生安全局等均将孕妇列为建议接种的人群;在日本孕妇可自愿接种流感疫苗,并可在妊娠任何阶段接种流感病毒灭活疫苗或流感病毒重组疫苗;我国香港地区孕妇是优先接种人群。既往我国上市的流感疫苗产品说明书将孕妇列为接种禁忌,目前,根据更多的证据,已经有多款疫苗说明书不再将孕妇作为禁忌人群,说明书亦修改为“建议与医生共同进行获益/风险评估后决定”。基于流感裂解疫苗、亚单位疫苗的安全性特点、国内部分流感疫苗说明书修订的现状以及国际上同类流感疫苗长期孕妇接种推荐实践,为降低我国孕妇罹患流感及严重并发症风险,本指南建议孕妇可接种未把妊娠期妇女列为接种禁忌的流感疫苗。

  (六)6~59 月龄的儿童;

  (七)6 月龄以下婴儿的家庭成员和看护人员;

  (八)托幼机构、中小学校、监管场所等重点场所人群。

  四、接种时机

  通常接种流感疫苗 2~4 周后,可产生具有保护水平的抗体。我国各地每年流感活动高峰出现的时间和持续时间不同,为保证受种者在流感高发季节前获得免疫保护,各地在疫苗可及后应尽快安排接种工作,最好在当地流感流行季前完成免疫接种,综合我国流感流行特点,9—10 月一般是最佳的接种时间,上述时间内未接种的人群在整个流行季节都可以接种。同一流感流行季节,按照接种程序完成全程接种的人员,无需重复接种。

  目前我市各县区预防接种门诊流感疫苗已到货,具体接种事宜可提前向辖区接种门诊咨询。




  来源:中国疾控中心                            

  供稿:免疫规划科

  一审:姚丽钦

  二审:詹文青

  三审:罗柏友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