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中小学市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认定业务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2021-01-07 14:58 来源:教育局 浏览量: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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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县(市)区教育局、省、市属学校:

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0年福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过专家评委对申报材料的审核,现组织通过材料审核的申报人员进行业务考核工作。现将考核具体事项通知如下,请县(市)区教育局、有关省、市属学校将下列事项及时告知申报人员

一、业务考核时间、地点

免于参加业务考核人员名单和参加业务考核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2

时间

地点

学段学科

考核对象

117

(星期日)

福州第十九中学

小学、幼儿园、特教学校所有学科

中学体育、中学音乐

中学美术、中学信息

通用技术、心理健康

中小学参评市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材料评审合格人员(不含直接认定的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12

130

(星期六)

福州第十一中学

其他中学学科

二、业务考核内容及要求

(一)学科带头人认定业务考核内容包含片段教学(10分钟)、教材解读与设计说明(5分钟)、信息技术能力演示(5分钟)。

(二)骨干教师认定业务考核内容包含片段教学(10分钟)、教材解读与设计说明(5分钟)。

(三)“信息技术能力演示”主要考核教师交互式液晶平板的使用情况,参考人员可以选择“希沃白板”、“鸿合白板”或者“101教育PPT”其中一款软件进行信息技术能力演示考核操作。

(四)考试教材由市教育局机关纪检随机抽取,具体版本详见附件3

三、业务考核流程

参考人员按照抽签顺序从抽签室进入备考室,在备考室根据考核内容进行40分钟的准备。备考结束后参考人员进入待考室待考,最后按照抽签顺序依次进入面试室进行考核。参考人员考核结束后听从工作人员引导离开考场。

四、参考人员须知

(一)根据福州市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参考人员应每天自测体温,若身体有异常情况应马上就医并告知所在学校负责人,由学校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备。参考人员考试当天须佩戴口罩并出示手机健康码方可进入考场,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如发现体温异常,应接受引导进入隔离室隔离观察,待疾控人员作出相应处理。考试结束后参考人员应迅速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逗留。

(二)参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参加业务考核,应于7:30前到达指定的抽签室集中签到,抽签决定业务考核顺序。超过7:45未到达指定抽签室集中的,视为自动放弃业务考核资格。

(三)参考人员只能携带指定空白的学生用书作为考试教材(中小学体育学科、幼教学科、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学科考试教材由福州市教育局提供),教材中不得有与教学相关的签注说明等笔记。不得将手机、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通讯工具、教学参考资料等物品带入考室,不得有夹带、传递、抄袭等考场违纪行为。

(四)开考后,参考人员每隔15分钟按抽签顺序从抽签室依次进入备考室,并将本人身份证放在考桌左上方由监考人员核实身份。

(五)参考人员考试全程应听从工作人员引导,不得逆向返回或与无关人员接触。备考时,只能填写组别、申报学科及抽签序号,考试全程不得泄露本人姓名、工作单位等信息。考核结束后到主考室领取手机并立即离开考场。参考人员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自觉遵守考场纪律,若擅自离开考区的,视为自动放弃业务考核资格。对严重违反考场纪律的取消申报资格。根据抽签顺序,部分参考人员将会安排在下午进行考核,请自备干粮。

五、注意事项

2020年福州市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认定采取先材料评审后业务考核方式进行。市教育局已将材料评审未通过人员名单及原因通过县(市)区教育局和省、市属学校告知相关人员。材料评审未通过人员申报认定结果为不合格,不参加业务考核。通过材料评审的参评人员予以参加业务考核,业务考核合格的予以认定。

附件:1.免于参加业务考核人员名单

2.参加业务考核人员名单

3.业务考核指定考试教材

 

 

                                  福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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