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海渔局改革创新,打造法治化、人性化、便民化政务服务

日期:2023-07-07 15:26 来源:海渔局 浏览量:479
| | | |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行政审批窗口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精神,遵循依法依规总原则,严格行政审批手续和流程,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为“海上福州”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6月14日上午,某企业法人陈先生前往位于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的海洋与渔业局窗口,咨询关于售卖珊瑚需要办理的经营利用许可证的相关事宜,针对申办材料中需要提供珊瑚合法来源一项,陈先生提出异议。

  市海渔局审批窗口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为陈先生作了法律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二十八条规定‘出售、利用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应当提供狩猎、人工繁育、进出口等合法来源证明’,比如来源是国内购买的,提供来源方的经营利用许可证和购买合同;来源是国外引进的,提供国外的原产地证明或CITES证书以及合同。”听完工作人员的解释,陈先生又焦急地提出,“我的经营利用许可证下个月就到期了,现在要重新申请新证核发,合同这些材料早都没了,怎么办?”工作人员在安抚陈先生情绪的同时,明确了因其证书未过期,可以在有效期内重新申请新证核发,无需提供合法来源材料。

  优化营商环境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近年来,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行政审批窗口在“五级十五同”的标准要求下,从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材料、压缩审批时限等方面入手,要求审批窗口工作人员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窗口无否决权”,对服务对象所办业务做到一次性了解清楚、一次性答复清楚,及时开具一次性缺件告知单、补齐补正单,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得到持续提升。海渔局本级现行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实现全流程网办,全程不收取纸质材料,审批时限均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群众满意度达到100%。

 

供稿:行政审批与法规处 孙艳
编辑:黄新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