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

日期:2015-02-15 10:36 来源:方志委 浏览量: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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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日至初四日
唱粿角。疍民三五成群携篮入城,挨家贺年,唱吉利词曲,如“一官大娘高厅坐,二子携孙来拜年,三女女婿人品好,四盏红灯挂门前,五色龙凤双飞舞,六张靠椅排两边,七世同堂好名声,八仙月桌圆又圆,九落大厝好魁巍,十全如意福连绵。春节贺年把歌唱,送我米齐粿迎新年。”疍民获得岸上人家赠予糖粿角、米齐等,俗称“唱粿角”或“讨米齐”。此举并非乞讨,俗曰“可得一年如意”。辛亥革命后,“此风渐煞”。
初四日
迎灶王爷。相传,灶王爷夫妇于腊月廿四日上天庭“述职”,是日回人间“履职”,各家的欢迎仪式与初一凌晨祭天地相似。
开假接神。许多店肆开假做买卖,是晨,店老板备素菜、焚香烛、放爆竹,迎接财神(外地多在初五日接财神)、喜神,与伙计们共吃“接神饭”,以求一年生意兴隆、顺利发财。
初五日
破五。前诸多禁忌过此日皆可破,神前的供品可移开,家中生活回归平时。
初六日
游乌山。古籍载:“闽中风俗,以正月六日游乌石山寺。”
初七日
人日。亦称人节、人胜节、人庆节、人口日、人七日。传说女娲初创世,前6天先后造出鸡、狗、猪、羊、牛、马;第7天造出人,是日为人之“本命日”。
△ 是日,福州人除了吃“糖粿”、“太平面”外,有用菠菜、芹菜、白菜、韭菜、芥菜、荠菜和葱蒜7种新鲜的时令蔬菜加米粉制成羹,吃“七宝羹”等习俗,以此去邪气,图益寿延年。还有剪五色纸为人形或雕刻金属薄片成人形,贴在屏风上,也有戴在女性鬓角处,以示吉利祥瑞。
△ 旧俗,是日不走亲串友,在家团聚,游子应过了此日才远走他方。
△ 俗称,“田家每于此日占验”,天气好,可预兆人口平安,出入顺利,一年稻谷丰收。
行香。明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倭寇由兴化北侵福州直至中洲,见人则杀,见屋则毁。戚继光率师歼之,避难民众于翌年正月初七至十八日陆续回乡,相率而聚于各境之寺庙煮饭度饥,以黄豆送饭、甘蔗止渴,遂以各自归家之日为庆祝生还之日,名曰“行香”。嗣后,该地区民众有于行香日,在寺庙中分饭、分豆、分蔗之俗,“但历年已久,真义失传”。
初八日谷日。古籍载:田家春醮赛神祈谷,谓之“迎年境醮”。远近乡人到来,任其醉饮,谓之“接把盏”。是日,又称“顺星节”,有放生、祭八仙等民俗活动。如今,有人称它为“送灯日”、“点灯日”,古籍未见记载,旧俗无此活动,乃误解谚语“元宵但看初八灯”所致。
初九日
玉皇诞。亦称天日节。信众涌往于山玉皇大殿进香,祝玉皇诞辰。家家陈茶酒鸣爆,点香蜡望空顶礼,谓之“接玉皇”。另有俗谓,是日为“玉皇报”,其风信可卜元宵节晴雨。
十三日
天官赐福。“上元一品九炁赐福天官曜灵元阳大帝紫微帝君”(简称“上元赐福天官”)诞辰在正月十五日,闽俗以十三日为“小夜”(以十五日为“大夜”),各家书“天官赐福”4字贴于门上,祈求纳福。
点灶心橘。是日夜,通宵点灶灯(指琉璃灯,俗呼“琉光”)于厨下,至十八日止;或用小烛插橘中,点于灶中,取吉利之意。
春节至元宵节
灯市。古籍载:灯艺始于汉代,宋代时福州花灯已被列为京都灯节上品,“天下上元灯烛之盛,无逾闽中者”。
儿歌云:“后街买买灯,前街买买蚶。羊肉灴胶柄(指猪蹄),切面煮粉干。”最初,福州元宵灯市集中在南后街。随着中亭街商业兴旺,该处灯市也逐渐热闹起来。
花灯有人像状、鸟兽状、花果状、器物状、图形状,有可提的、可拖的、可转的、可折的、可挂的,表面材料多用纸,也有绸、绢、纱、玻璃等。这些观赏灯、游玩灯、馈赠灯、神用灯,大部分师传至今,也有现在难得一见的。如“菜头灯”,以菜头(白萝卜)挖空制成鱼、鸟等形态,染以色彩,点油其中,通亮有趣,传说是明代机智幽默、好打不平的落魄秀才郑堂所创。
送灯。旧俗,春节至元宵节都可买灯、送灯。
△ 家有出嫁女,其父母在节日期间买灯送之。福州方言“灯”与“丁”(指男孩)谐音,第一年送“观音送子”灯等,希望出嫁女早生男孩。未果,第二年送“孩儿坐盆”灯等,仍未果,期待之情已急。第三年送“橘灯”(福州方言“橘”与“急”谐音)等。如再未生男孩,则另易“天赐麟儿”灯等,谓之“换花盆”。
△“天赐麟儿四字题,侬家何日试儿啼。明年定有娃娃抱,老母先教弟送梨。”送灯一般由亲家舅负责,除花灯外,还用有头有尾并环红纸条的两根甘蔗,挑着装有炒米糕、蛎房、蒜头、豆腐、柑、橘、梨等食物的小桶或钵,到姐夫家。所挑的这些食物有含义,其中“糕、蛎、蒜、柑、橘、豆、蔗、梨”在福州方言中,分别与“哥、弟、孙、赶、急、都、早、来”谐音。
调皮的孩童围观此场景,有时会起哄道:“亲家舅送灯,亲母带身(指怀孕);亲家舅送蔗,亲母病泻(即拉肚子);亲家舅送橘,亲母尿急。”
△ 若女儿已生育男孩,则送“状元骑马”灯等,一谓“添丁”,二盼外甥前途远大,三供小孩玩耍。娘家可不必再送蔗、花、果等,但每年仍送灯(数量应多于外甥数),一般送至外甥16岁方止。
猜灯谜。又叫“射灯虎”。里巷文人将谜语用白笺分写贴于纱灯,中燃明烛悬诸门前供人猜。有人调侃:“别字土腔居大半,灯前苦煞外江人”;“只有寥寥猜中者,尽多默默立如柴”。猜中者扯其笺,出谜者或赏以福橘、糖果、橄榄、瓜子、槟榔、茶叶、鞭炮、毛笔、纸扇之类。
灯谜与灯联、灯诗,均为节日期间智慧有趣的文字游戏。
悦神。里社庙宇有“悦神”之举,俗谓“伴夜”或“评夜”。庙门悬灯联一对,多书云:“千里灯球明似月;六街车马涌如朝。”神龛前悬大鳌鱼灯一盏,取海上假山之意。又有斗灯一盏,其3面分书:“风调雨顺”、“国泰民安”、“斗米三文”。悦神有做福聚饮,并相欢乐。宴毕,分发“悦神灯”等。
古籍载:“庙刹驾鳌山,玲珑飞动;又为木架彩棚,装演故事,谓之台阁。俳优百戏,煎沸道路,箫鼓喧阗,至于彻夜。又有异木偶像摇兀而行,谓之闹神。前列长炬,撞金伐鼓,震耀耳目,城市村镇庙社俱有之。”游行队伍在各该境社所属街衢巡游,以求境内平安、免除疾病。
送孩儿灯。境社庙祝应境内已婚多年渴望生育的夫妇请求,代表庙宇“大王”,由乐队随行,携一套有小孩举旗、抱球、握笔、拿印(与福州方言“祈求必应”谐音)的4盏“孩儿灯”至他们家。该夫妇付给报酬,“送来的灯笼只能留下其中的一盏,其余三盏要送还”。
分香饼。境社庙祝向境内各家分发香火祭过的光饼,谓“香饼”,人家回赠几片铜钱。据说小孩吃了它,不会肚子疼且读书聪明。
行香祈福。民众以为,春节期间到神庙佛寺行香祈愿或还愿,胜过一年中的任何一次,后来还演变出初一子时“抢头香”的活动。
摆暝。各祠堂祭祀祖宗的一种仪式,举行时间不一,早的在正月十一、迟的在正月十九,但避开元宵节。全体16岁以上男丁参加,主要是企盼本族子孙繁衍。
上彩。各家各户在正月初七日后至元宵节前,择一吉日,“至夕高张灯烛,备酒菜祭先。祭毕,宴家人及诸姑姊妹,谓之上彩。”
请春酒。利用节日间隙,招待至亲好友举办春酒,被请客人或回请,彼此互相酬答,以联年谊,以敦亲情友情。
(本文来源: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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