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
蔡亚东同志兼任福州市行政学院院长;
郭学斌同志不再兼任福州市行政学院院长职务。
榕政人〔2022〕17号
经研究决定:
洪梅同志挂职任福州新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张慧勤同志挂职任福州新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邱尚冰同志挂职任福州新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喻燕萍同志挂职任福州新区管委会产业促进局(新兴产业局)副局长;
邹履传同志挂职任福州新区管委会产业促进局(新兴产业局)副局长;
卓锴化同志挂职任福州新区管委会财政金融局副局长;
张国玉同志挂职任福州新区管委会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副局长;
李开平同志挂职任福州新区管委会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副局长;
郑文明同志挂职任福州新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统计局)副局长;
陈悠同志挂职任福州新区管委会生态环境与城市建设管理局副局长;
陈玲同志挂职任福州新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统计局)副局长。
以上同志挂职时间2年,挂职期满职务自然免除。
榕政人〔2022〕18号
经研究决定:
吴亮同志任福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榕政人〔2022〕19号
经研究决定:
林津同志任福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
陈强同志任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刘翔炜同志任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易承卫同志兼任福州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李世苞同志任福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免去其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职务;
陈斌涛同志任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免去其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罗清武同志任福州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唐亮同志任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政委;
林同旺同志任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政委;
陈长青同志任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政委;
林伟同志任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政委;
叶炜琳同志任福州市公安局上街(高新区)分局政委;
蒋维潭同志任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陈诚同志任福州市文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曾永毅同志聘任为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福州市传染病医院)院长;
免去林旻同志的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职务;
免去纪文杰同志的福州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兼)职务;
免去严整同志的福州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政委职务;
免去张生同志的福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政委职务;
免去林新同志的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政委职务;
免去何杰同志的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管委会(福州保税港区管委会)出口加工区办事处主任职务。
榕政人〔2022〕21号
经研究决定:
黄训清同志任福州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政委(试用期一年);
卞晨勇同志任福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政委(试用期一年)。
榕政人〔2022〕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