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人事任免

日期:2022-09-20 15:16 来源:公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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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研究决定:
  蔡亚东同志兼任福州市行政学院院长; 
  郭学斌同志不再兼任福州市行政学院院长职务。
  榕政人〔2022〕17号
 
  经研究决定:
  洪梅同志挂职任福州新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张慧勤同志挂职任福州新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邱尚冰同志挂职任福州新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喻燕萍同志挂职任福州新区管委会产业促进局(新兴产业局)副局长;
  邹履传同志挂职任福州新区管委会产业促进局(新兴产业局)副局长;
  卓锴化同志挂职任福州新区管委会财政金融局副局长;
  张国玉同志挂职任福州新区管委会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副局长;
  李开平同志挂职任福州新区管委会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副局长;
  郑文明同志挂职任福州新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统计局)副局长;
  陈悠同志挂职任福州新区管委会生态环境与城市建设管理局副局长;
  陈玲同志挂职任福州新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统计局)副局长。
  以上同志挂职时间2年,挂职期满职务自然免除。
  榕政人〔2022〕18号
 
  经研究决定:
  吴亮同志任福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榕政人〔2022〕19号
 
  经研究决定:
  林津同志任福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
  陈强同志任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刘翔炜同志任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易承卫同志兼任福州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李世苞同志任福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免去其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职务;
  陈斌涛同志任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免去其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罗清武同志任福州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唐亮同志任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政委;
  林同旺同志任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政委;
  陈长青同志任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政委;
  林伟同志任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政委;
  叶炜琳同志任福州市公安局上街(高新区)分局政委;
  蒋维潭同志任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陈诚同志任福州市文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曾永毅同志聘任为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福州市传染病医院)院长;
  免去林旻同志的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职务;
  免去纪文杰同志的福州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兼)职务;
  免去严整同志的福州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政委职务;
  免去张生同志的福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政委职务;
  免去林新同志的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政委职务;
  免去何杰同志的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管委会(福州保税港区管委会)出口加工区办事处主任职务。
  榕政人〔2022〕21号
 
  经研究决定:
  黄训清同志任福州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政委(试用期一年);
  卞晨勇同志任福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政委(试用期一年)。
  榕政人〔2022〕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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