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十三部门关于印发《福州市深化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3-07-27 11:57 来源: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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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教卫局,市场监管局、文旅局、科技局、体育局、政法委、网信办、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住建局、金融局、消防救援支队:

根据2023年度省、市纪委监委巩固提升“点题整治”和《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十六部门关于印发“深化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教监管〔2023〕14号)工作要求,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十三部门联合制定了《福州市深化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州市教育局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共福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福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中共福州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福州市公安局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福州市科技局                        福州市体育局

福州市民政局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福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3年7月10日

 

福州市深化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

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双减”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2023年度省、市纪委监委巩固提升“点题整治”和《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十六部门关于印发“深化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教监管〔2023〕14号)工作要求,决定在全市深入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整治行动,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完善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持续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和家庭经济负担,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构建良好教育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整治重点

(一)“转地下”“关门培训”、以“众筹私教”“教育咨询”“托管机构”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等隐形变异问题。

(二)学科类培训机构违反培训时间要求、超纲超前培训、超收费标准等不规范行为。

(三)非学科类培训未经许可开展培训、资金监管未按要求落实、收费跨度超标准等问题。

(四)部门协同治理合力不够、开展违法培训的联合整治频次较少、治理工作存在盲区死角等问题。

三、整治目标

在巩固前期整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持续在全市开展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行动,深入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到2023年12月底前,对校外培训监管数据稽核率达100%,证照齐全的校外培训机构100%纳入全国监管平台进行监管,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100%全覆盖,试点数字货币在培训预收费监管中的应用,学科类隐形变异违规培训态势得到较好控制,非学科类培训常态化监管机制基本健全,部门和地区协同联动的工作格局得以完善。

四、整治任务

(一)加大整治无证办学力度。对无资质办学、超许可事项违法违规开展教育培训等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充分发挥社区(村)的综合治理功能,将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防范治理纳入基层治理范畴,重点查处未经许可,以教育文化、教育咨询、教育科技、托管机构等各种名义马甲”逃避监管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隐形变异学科培训。加强对锁门上课、“一对一”等学科类培训转入“地下”情况监管。对违规培训多发的商务楼宇、居民小区等重点场所进行管控排查。及时部署开展“监管护苗”专项行动,抓住暑假、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对隐形变异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二)持续规范学科类培训行为。建立健全“工作日晚间临检+周末集中检查+假期专项检查”的监督检查机制,采取“四不两直”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及“回头看”复查等形式,加大联合检查频次,督促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依法整治校外培训机构违反国家关于培训时间、内容和师资等方面要求,违规开展培训的行为,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六科超标超前培训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要求,严肃查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情况。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校外培训负担,形成校内外协同育人的良好局面。

(三)加快推进非学科类合规办学。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类别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分别由体育、文旅、科技等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和日常管理,教育部门配合做好培训课程及师资等涉及教育主管相关内容的准入审核。各地要对照省、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明确的准入细则和审批流程,坚持底线要求,对照完成排查整改,对完成整改的机构严格审批,确保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证照齐全,纳入全国监管平台统一管理。

(四)强化校外培训预收费监管。深入推进资金监管专项治理,严禁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者单个科目超过60个课时费用、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不一致等行为,规范培训机构财务行为。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选择银行托管、风险保证金方式对预先收取的培训服务费实施全额监管,预先收取的培训服务费应当全部进入本机构培训收费专用账户,与其自有资金实行分账管理,不得使用本机构其他账户或非本机构账户收取培训费用。全面推行《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全面推广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平台。金融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督促银行机构配合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强化贷款业务主体为校外培训机构企业或个人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经营的合规管理。各地加强推动数字人民币在培训收费方面的应用,推广运用数字人民币智能合约技术强化预收费监管,保障学员家长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校外培训消费环境。

(五)加强广告宣传管控不区分学科类、非学科类,严格执行校外培训广告管控有关要求,禁止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以及公共场所、居民区等线上线下空间刊登、播发面向中小学(含幼儿园)的校外培训广告。

五、工作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省市统筹、以县(市)区为主的校外培训日常监管责任,充分发挥校外培训机构整治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统筹相关部门的监管执法力量,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市级建立完善由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局、市科技局、市体育局牵头,相关部门依据部门职责分工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推动各县(市)区政府统筹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社区,运用网格化管理体系,实行校外培训机构包干制度,专人定点监督机构培训行为,建立健全长效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各地要参照本方案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畅通投诉渠道。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各地召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育工作者、媒体记者、家长等群体组建社会监督员队伍,完善监督体系。福州市校外培训机构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保持与12345平台互联互通,各相关成员单位督促各地对应部门及时受理投诉线索。市市场监管局提供名称中包含“教育咨询”“教育科技”“文化传播”等字样的市内市场主体清单,由县级教育、市场监管、文旅、体育、科技等部门开展全面排查,对不具备校外培训资质、违规开展培训活动的公司(机构),由有关部门依法进行整治。市县两级教育、市场监管、文旅、科技、体育部门要主动向社会公开举报投诉方式渠道,并将举报线索及时汇总归集到属地县(市)区责任单位办理,做到及时依法处置到位。

(三)形成部门合力。牵头部门每月召开一次部门联席会商会,建立通报制度,各相关成员单位分别通报校外培训工作进展,针对重点突出问题,制定指导性意见及具体整改措施。日常监管工作中遇到群众反映特别强烈、地方责任部门无法及时解决的问题时,各相关成员单位可以随时向福州市校外培训机构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提出;福州市校外培训机构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根据校外培训问题类型,适时召开联席会议讨论制定综合整治措施。

(四)完善惩戒机制。针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各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并实施联合惩戒,根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原则,及时向社会通报。根据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要求,全面推行黑白名单制度,建立负面清单。要将黑名单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将营利性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黑名单、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记于相对应企业名下并依法公示;对非营利性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失信行为,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规定进行信用管理并依法公示。

(五)开展督导问责。教育督导部门继续把“双减”督导作为2023年教育督导“一号工程”,将校外培训整治工作纳入对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重要内容,并会同相关部门适时开展专项督导。对摸排不到位、整改不到位、监管不到位,将进行通报并严肃问责。

六、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2023年7月底前),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局、市科技局、市体育局等有关部门联合研制行动方案,全面部署2023年校外教育培训点题整治工作。推动各县(市)区由当地政府牵头,教育、市场监管、文旅、科技、体育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集中巡查整治,全面摸排查处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组织开展暑期“监管护苗”、校外培训监管数据稽核、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规范管理年”等专项行动。加快推进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登记,7月底前各县(市)区公布学科类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及经重新审批登记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

第二阶段(2023年8月-10月),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开展学科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百日会战”专项行动,针对证照登记、安全隐患、培训行为、广告宣传、收费管理等各项具体治理任务,对不具备校外培训资质、却以“教育咨询”“教育科技”“文化传播”等名义违规开展培训活动的公司(机构)进行拉网式排查整治

第三阶段(2023年11月-12月),在各县(市)区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文旅局、市科技局、市体育局等相关部门联合组成督查组,适时对各地的治理行动进行开展专项检查、暗访督查工作,及时通报问题,督促整改,确保整治任务的完成。积极总结梳理各地好经验、好做法和新情况、新问题,形成典型案例,完善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长效机制。

附件:市级监督举报方式

附件

市级监督举报方式

序号

单位

地址

举报电话

举报网址

1

市教育局

福州市仓山区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2号楼市教育局

12345、0591-88086512

fz12345.fuzhou.gov.cn

2

市市场监管局

福州市仓山区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号楼市市场监管局

12345、12315

fz12345.fuzhou.gov.cn;www. 12315.cn

3

市文旅局

福州市仓山区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4号楼市文旅局

12345、0591-83355312

fz12345.fuzhou.gov.cn

4

市科技局

福州市仓山区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3号楼市科技局

12345、0591-83351230

fz12345.fuzhou.gov.cn

5

市体育局

福州市仓山区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2号楼市体育局

12345、0591-87556460

fz12345.fuzho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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