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第三批基层老中医药专家师承带徒工作基本信息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福建省第三批基层老中医药专家师承带徒工作的通知》(闽中医药函﹝2026﹞58号),我委按照“自愿申报、双向选择”的原则,对本辖区继承人及其指导老师进行遴选。现将建立师徒关系的指导老师和继承学生基本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21日至2026年9月28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来电、来信等形式向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提倡实名反映,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电话:0591-83306095
电子邮箱:GLL1503@163.com
受理部门:福州市卫健委中医处
附件:福建省第三批基层老中医药专家师承带徒工作福州市师徒结对名单
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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