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格致中学南湖校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榕发改审批〔2025〕56号
日期:2025-04-28 10:56 来源:发改委 浏览量: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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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审批格致中学南湖校区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榕建总房建〔2025〕68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满足南湖片区中学教育需求,提升教育质量,经研究,原则同意格致中学南湖校区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格致中学南湖校区(项目代码:2503-350100-04-01-443845)

  二、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仓山区城门镇,福厦高速连接线西侧,规划东塔路北侧,城门山东侧。

  三、项目单位: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新建格致中学南湖校区高中部、闽台产业园配套学校,总建筑面积1362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092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7000平方米),其中:格致中学南湖校区高中部总建筑面积10265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756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7000平方米),闽台产业园配套学校总建筑面积33550平方米(无地下建筑面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安装、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绿化及室外配套工程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匡算总投资121630.1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7980.7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6787.88万元(含建设用地费29000.00万元),预备费6861.49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福州市财政统筹安排。

  六、其他要求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并委托经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