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市南湖南片区配套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榕发改审批〔2025〕150号
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审批福州市南湖南片区配套道路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榕建总市政〔2025〕1124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完善片区路网,改善周边交通环境,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建设,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州市南湖南片区配套道路工程(项目代码:2503-350100-04-01-743651)
二、建设地点:仓山区三江口南湖片区,永南路南侧、环岛路北侧、站后路东侧、福泉高速连接线西侧。
三、项目单位: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新建环湖路、南湖一路、南湖二路、南湖三路、南湖五路、南湖六路及南湖七路,改造南湖四路。环湖路西起站后路,向东呈环形走向止于站后路,长3107.50米、宽20.00米(桩号HFK0+067.8、桩号HFK1+313.6处各设置桥梁1座);南湖一路北起永南路、南至环湖路,长200.00米、宽18.00米;南湖二路北起永南路、南至环湖路,长154.39米、宽18.00米;南湖三路北起永南路、南至环湖路,长86.07米、宽12.00米;南湖四路北起永南路、南至环湖路,长40.00米、宽30.00米;南湖五路西起环湖路、东至福泉高速连接线辅路,长87.42米、宽18.00米;南湖六路北起拟建湖心岛、南至环岛路,长329.62米、宽9.00-18.00米,其中:湖心岛至环湖路长54.02米、宽9.00米(桩号NLK0-14.1处设置桥梁1座),环湖路至环岛路长275.60米、宽18.00米;南湖七路北起环湖路,南至环岛路,长148.27米、宽18.00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给排水、电气照明、管线综合、绿化、交通及安全设施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82964.9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4503.8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5488.36万元(含建设用地费42551.72万元),预备费1872.02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100.75万元。项目所需资金由企业自筹结合财政统筹解决。
六、建设工期:24个月
七、招标内容
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并委托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进行评估,评估结论为低风险等级。项目评估主体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出具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审核意见。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九、其他要求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并根据评估报告和专家组意见,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报我委审批。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1月0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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