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4-02-05 08:59 来源:高新区
| | | |

  2023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党工委的坚强领导下,高新区管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福建时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的总体要求,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成效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能力有效提升

  1.加强“头雁”示范引领。积极组织区管委会学法专题讲座,领导班子成员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发挥辐射带动作用。2023年6月,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邀请中共福州市委党校法学部副主任、法学副教授赵咏梅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题授课,不断增强干部法治观念、法治意识,全区上下不断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法治建设得到有效提升。

  2.突出干部法治知识学习。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举办科级干部法律培训等一系列讲座,为全区80余名乡科级干部讲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组织全区干部法治知识考试2场,578名干部职工参加考试,合格率100%。全区干部在加强法治思维、依法行政能力等方面得到提升。

  3.深化法治业务培训。针对全区在办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行政执法监督过程中遇到的法治问题,组织执法业务培训3场,对全区80余名职能部门和乡镇执法人员、法律顾问进行培训,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法治队伍,为法治政府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一是推进审批事项“马上办、网上办”。2023年在省网上办事大厅共发布事项1855项,绑定率达100%。区行政许可事项共717项,其中,“减时间”比例达88.78%,平均跑动次数0.07,“一趟不用跑”事项数676项,占比94.28%,即办件事项数401项,占比55.93%,“全程网办”事项数578项,占比80.61%,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推行“一件事一次办”完成“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442件。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实现审批、服务和管理事项全流程全环节在线办理,2023年在市工改审批管理系统受理919件次,群众满意度达99.99%。

  二是推进审批事项“就近办”。除列入负面清单外事项,所有事项均可“全市通办”,持续推进“跨域通办”服务,着力解决企业群众异地办事“多地跑”“折返跑”问题,2023年累计办件24件;继续引入代办服务企业,拓展业务服务范围,补充药品、医疗器械等资质类服务事项,2023年累计服务企业4407家。

  三是落实政务服务“自助办”。设立24小时自助服务区,入驻“e福州”自助终端、税务自助终端等自助设备。园区企业群众密集区共设15台e福州自助终端累计办件达8813个,可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个人企业养老保险历年缴费查询与打印、人社局相关业务信息打印、居住证办理申请等企业及职工高频办理的事项。

  四是不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收集法治化营商环境类信息14条,提出意见5条,转办、交办问题6条,现场回应及电话回复3条。推动设立首家公安机关驻企警务服务站,紧盯企业合法权益,维护经营秩序,妥善应对突发事件,辐射周边200多家企业,为企业提供“保镖”式警务服务,截至目前企业满意度100%。成立园区楼宇公共法律服务站,提供法律咨询、一站式公证服务、商事调解、行政复议等服务,为园区50余家企业提供近距离“保姆”式服务。同时,公共法律援助服务入驻政务服务中心,方便企业、群众咨询服务,共安排律师值班68次,接受群众、企业现场咨询96人次。

  (三)纵深推进审批制改革,政务服务不断优化

  一是政务服务不断升级。依托企业诉求服务中心,为企业协调解决审批类、咨询类、协调问题类、建议类、投诉类问题,提供“云代办”服务3852件(次)。推出“证照分离”事项清单77项,涉及11个部门。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列编福州高新区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政务服务事项和证明事项目录15项。制定出台了《福州高新区开展“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选择便利店、药店、咖啡馆、小吃餐饮、母婴用品店、眼镜店6个行业纳入“一业一证”首批试点,目前已完成相关规范文本梳理,建成“一业一证”平台,年底试运行,全区政务大厅实现“好差评”评价全覆盖。

  二是审批制度纵深推进。升级“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告知承诺制审批、订制式审批等服务品牌,全力打造流程最优、材料最简、成本最低、时间最短的政务服务,不断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间,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进一步压缩了3~5个工作日;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目前审批时限优化至3个工作日;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优化至4个工作日;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优化至3个工作日。

  三是政策兑现持续加快。全区超过半数的政策兑现事项采用优化后的拨付流程,实现“最多跑一次”和“一次不用跑”累计比例超过70%,节省了企业往返窗口的时间和成本。集中对11个部门办事指南标准、流程优化,材料精简,减轻了企业申报负担,提升了政策兑现服务质效。对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水资源论证、节能评估等7项实行区域评估,并在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

  (四)规范行政执法,全面推进“三项制度”

  1.严格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运用案管等执法公示平台录入公示案件相关信息,在规定期限内将执法决定上传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及高新区门户网站,接受社会监督。2023年以来,公布已办结的行政执法案件888件,其中行政处罚171件,简易程序案件717件,共公开“双随机”抽查企业19家、行政处罚决定书6份。

  2.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过程通过书面文字、照片、录像等形式记录,制作案卷、证据卷页、刻录光盘、电脑存储,对行政执法过程全记录并留档,确保每次行政执法有记录、有归档,案卷齐全完整。

  3.实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邀请法律顾问参加重大执法决定,从事实认定、证据搜集、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方面对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全面审查,使法制审核制度得到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2023法制审核案件171件。积极跟踪推进区领导批示及各项重要部署任务,2023年跟踪督察市领导批示件41件,党工委(扩大)、主任办公会议定事项108项,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批示件233件。

  4.积极推进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建设。积极推进我区各行政执法单位政务外网接入和终端配置、单位和执法人员统身份认证平台及闽政通(政务版)激活、单位电子印章、单位数字证书、执法人员个人数字证书发放。全区共26家行政执法单位,已全部完成省一体化大融合执法平台建设工作,南屿镇共计录入6件行政检查案件。组织各行政执法单位统一参加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视频会议,学习平台门户功能和系统应用,积极配合推进平台试运行工作。

  (五)完善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机制,不断促进公平正义

  1.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设立行业性调节委员会9个,乡镇调解会2个,村(居)调委会31个,配备调解员151人,专职人民调解员4人。设立“法官调解工作室”“老兵调解工作室”“法学教援工作室”,成立高新区知识产权调解中心,调解知识产权纠纷2件。成立“e体+”律师调解中心4个,配备专职律师10名,调解治安案件468件,调解率99.8%。全力维护职工权益,接待劳动纠纷814件(含十人以上集体案件3件),受理案件690件,结案658件,涉及金额1961.5万,结案率95.36%,累计为2400余名农民工追发工资3100多万元。

  2.行政复议纠错功能不断强化。认真贯彻落实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能,在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妥善化解行政复议,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区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56件,已办结50件,其中驳回22件,撤销2件,责令履行1件,维持4件,终止6件(为申请人申请撤回而终止),不予受理15件。

  3.推行一村(居)一法律顾问。不断壮大法律顾问律师团体,法律服务到基层,优化村(居)法律顾问管理工作,做到一村(居)一法律顾问,为村(居)群众提供法律宣传、咨询、纠纷化调等方面提供服务。全区共聘法律顾问28名,村(居)法律顾问6名,调解各类案件465起,调解率达98.7%。

  (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提高法治观念

  1.创新普法形式。利用互联网建立“智慧普法”新途径,制作以宪法为主的系列法治宣传片,在微博、抖音、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上推送法治宣传教育内容,普及法律法规。我区开通“高新福州”抖音账号和微博账号。目前,高新福州拥有粉丝22.1万,先后发布了“民法典婚姻编”、“榕小豸说法”等兼具趣味性及实用性的普法宣传作品。借力新媒体新技术,拓展网络平台、创新普法内容、丰富方式方法,切实提高了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建设法治高新区营造浓厚氛围。

  2.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全区制定了普法责任清单,形成齐抓共管、贴近群众的良好局面。南屿派出所、南屿法庭等单位在双龙村、五都村等村(居)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普法宣传进乡村活动12场。南屿司法所组织“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对“法律明白人”350人开展宪法知识培训。打造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宣传阵地3个,将法治元素融入到群众人居环境中,为群众走进法律知识、学习法律知识提供生动平台。2023年以来,全区共组织普法宣传活动30余场,受教育群众10000余人次。

  3.发挥“蒲公英”普法志愿者作用。走进翔龙花园、博海湾社区、高新区万达广场、两园安置房等多个社区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10余场,发放宣传册及宣传品5000余份。在全区各中小学开展“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传唱活动和“宪法晨读”活动,引导学生们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不断推动青少年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走深走实。

  (七)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基层治理取得新成效

  1.群防群治成效显著。强化重点人管控,列管重点对象422名,严格落实12名涉疆关注群体(其中大学城高校学生9名、从商人员3名)“四见”管控措施。投资1400万元建成500路治安视频探头,投入使用。强化社会面防控,数字峰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平安志愿者、安全员与公安机关有效联动,采取固定和流动巡逻相结合、专业巡防与志愿服务两轮驱动模式,做到重点路段、重点时段不间断巡逻,形成社会面大巡防格局,2023年警情下降12%。

  2.扫黑除恶工作持续开展。我区扫黑办共收到12337全国扫黑办智能化平台线索1件,已办结反馈至市扫黑办,截至目前暂未收到群众来信举报线索。区公安分局破获涉黄刑事案件1起,查处涉黄行政案件17起,刑事拘留2人,行政拘留20人,行政处罚9人0.45万元;破获涉赌刑事案件7起,查处涉赌行政案件90起,刑事拘留14人,行政拘留99人,罚款213人12.9万元,收缴11.8万元。

  3.社区矫正工作质量不断提升。2023年,南屿司法所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73人,解除社区矫正对象132人,南屿司法所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856人,累计解除社区矫正对象702人,目前在册154人,其中暂予监外执行1人,假释2人,管制1人,缓刑150人,患严重疾病1人,未成年人2人。定期展开大排查大走访专项活动,大力排查隐患并妥善解决,未发生脱漏管现象。

  4.网格化管理更加规范。合理划分小区网格1074个,单位网格226个,配备专职网格员56名。开展乡镇、村居级网格员业务培训,提升网格员业务水平,构建“网格+调解”治理模式,将吸毒、信访、综治维稳、各类矛盾纠纷事项录入网格化平台,收集各类矛盾467件,化解矛盾纠纷456起,办结率99.14%。组织区主要领导巡河不定期督导等活动12次,组建6支服务行动队,开展“护河爱水清洁家园”行动共16次、群众参与1.5万人次。

  (八)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1.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部署要求,牢牢把握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狠抓各级干部学法、用法机制运行。认真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召开2022年度现场述法会议,区党群工作部、区经发局、区城建局、区教卫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市监局、南屿镇、村镇办8家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现场述法。经综合评议,评选出区党政办、区政法办等4个优秀述法主体,区党群工作部、区经发局等18个称职述法主体,进一步强化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

  2.充分发挥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区党工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下设执法协调小组和守法普法协调小组。2023年,召开执法协调小组会议3场,开展本地区法治建设督察3次。不断配齐配强专门工作力量,确保高效规范运转,切实发挥职能作用。2023年以来,投入普法和法治相关培训经费14万余元。

  3.积极开展政校合作我区与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开展深入课题研究合作,定期开展课题交流研讨,不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向深入。2023年9月,签订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研究》的合作协议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创新发展的生动实践,通过法治工作部门和法学院校的合作,共享法治理论研究成果,促进法治理论研究的深入开展。

  二、存在不足

  2023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同时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

  一是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还有差距,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行政执法水平、行政执法规范化等方面还有待提高。

  二是法治宣传教育的个性化、精准度和实用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是执法人员综合能力素质不均衡。部分执法人员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不强,依法办案意识和业务能力有所欠缺,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下一步计划

  一是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继续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认真组织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督察,确保法治保障作用贯彻工作全过程、各领域,推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保障权益、防控风险、维护稳定。

  二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依托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咨询窗口,组织律师送法进企业开展普法讲座、法治宣传等活动,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探索建立“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诉源治理工作站,聚焦婚恋家庭、邻里关系、劳务报酬等矛盾纠纷多发、易发领域,最大限度将矛盾吸附在当地,化解在基层。

  三是全面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青少年、基层群众等重点普法对象法治宣传教育,创新普法宣传形式,用好用活新媒体,增强普法教育覆盖面和影响力。精准开展普法宣传,提升普法效果。深化推进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加强宣传引导,切实发挥“法律明白人”参与基层依法治理的积极作用。

  四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以政务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进一步学习借鉴先进经验,让一流环境成为招商引资的最好名片、最强“磁场”。进一步强化法治督察,组织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督察,以问题为导向,整治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

  五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持续深化行政执法队伍培训,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在全区执法部门开展多领域、深层次、全覆盖的培训活动。深入开展专题培训、问题座谈,及时收集和反馈各部门在执法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促进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化解矛盾,不断提升全区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水平,推动基层治理能力提质增效。


福州高新区管委会

2024年2月2日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