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第四十三中学(市未成年人专门学校)二期项目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榕发改审批〔2025〕117号
福州第四十三中学:
你校《关于申请审批福州第四十三中学(市未成年人专门学校)二期项目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福43中办〔2025〕18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建设,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州第四十三中学(市未成年人专门学校)二期项目(项目代码:2504-350100-04-05-904962)
二、建设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浦下路
三、项目单位:福州第四十三中学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修缮改造总建筑面积4752.03平方米,其中二期修缮改造原办公楼建筑面积3071.94平方米、原宿舍楼建筑面积1417.44平方米、原设备用房等建筑面积197.24平方米,原校区(一期)厨房修缮改造建筑面积65.41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结构加固、土建装修、电气、给排水、消防、暖通及室外附属工程。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995.3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316.30万元,设施设备采购费371.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31.56万元(无建设用地费),预备费76.44万元。项目建设资金在福州市教育建设专项经费中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2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监理及与工程建设有关重要设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鉴于该项目勘察、设计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该项目不涉及与工程建设有关重要材料。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项目评估主体福州市教育局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进行评估,同意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九、其他要求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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