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冶山历史风貌区保护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榕发改审批〔2025〕145号
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
你委《关于审批冶山历史风貌区保护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榕名城委函〔2025〕315号)及有关附件收悉。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办理告知单(编号:GZ2025CJ00144号),为切实保护冶山历史风貌区的文化遗产、宣扬闽都文化,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建设。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冶山历史风貌区保护修复工程(项目代码:2111-350100-04-05-888383)
二、建设地点:鼓楼区冶山历史风貌区内,冶山路南侧,鼓屏路东侧。
三、项目单位: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新建建筑面积446平方米、保护修缮建筑面积226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含保护提升文物建筑(仁寿堂、萨镇冰故居)、保护修缮老建筑(武氏民居、华侨楼)、新建中央展陈大厅连接两座红砖楼改造成博物馆、景墙展示、园路、欧冶池水系整治、景观及配套设施等建设内容。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124189.64万元,其中工程费7611.9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6139.28万元(含建设用地费114982.65万元),预备费438.43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福州市财政及鼓楼区财政各承担50%,项目征迁费由福州市财政承担。
六、建设工期:18个月
七、招标内容
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鉴于项目勘察单项合同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并委托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进行评估,评估结论为低风险等级。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同意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九、其他要求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并根据评估报告和专家组意见,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报我委审批。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0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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