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市南湖片区城中村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榕发改审批〔2026〕3号
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审批福州市南湖片区城中村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榕建总房建〔2025〕125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提升居民生活质量,改善城市面貌,完善配套服务设施,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州市南湖片区城中村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州市南湖片区城中村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505-350100-04-01-341475)
二、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仓山区福峡路南侧,A-25A地块、E-04地块、E-06地块、E-11地块、F-26地块。
三、项目单位: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新建学校、安置房及公共服务设施,其中:A-25A地块总建筑面积69186.5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55280.8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3905.74平方米);E-04地块总建筑面积60053.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55053.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000.00平方米);E-06地块总建筑面积114196.9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92926.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1270.98平方米);E-11地块总建筑面积74285.0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60372.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3913.03平方米);F-26地块总建筑面积39346.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32326.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02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安装、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绿化及附属配套工程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匡算总投资311594.5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83765.6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7976.81万元(含建设用地费104700.00万元)、预备费9852.12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福州市财政统筹安排。
六、其他要求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并委托经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自本批复印发之日起,榕发改审批〔2025〕30号、榕发改审批〔2025〕36号、榕发改审批〔2025〕37号、榕发改审批〔2025〕39号文予以作废。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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