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福州连江瑞归~清禄110千伏线路工程核准的批复

榕发改审批〔2026〕5号
日期:2026-02-24 16:39 来源: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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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

  你司《关于商请核准福建福州连江瑞归~清禄110千伏线路工程的函》(榕供电函〔2026〕301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连江县城关供电可靠性,优化电网接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福建福州连江瑞归~清禄110千伏线路工程(项目代码:2511-350100-04-01-109456)。

  项目单位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

  二、建设地点:福州市连江县

  本工程线路起自瑞归220千伏变电站,利用原瑞雁Ⅱ路架空引出后,在瑞雁#2塔下地,采用电缆敷设至瑞归变北侧新建电缆终端塔,接着上塔改用架空向东走线,至里厝北侧转向南走线,在大仑顶西南侧钻越瑞归~浦口220千伏线路,平行瑞归~青芝220千伏线路东侧向南走线,至北宫水库北侧,穿越瑞归~乾头110千伏线路,转向东走线,在牛湾里东侧转向南走线至已建瑞巷#11-1电缆终端塔,下地利用已建电缆通道采用电缆敷设至已建瑞巷#11-2电缆终端塔,上塔采用架空向东南方向走线,至湖坪村东北侧转向东走线,至瑞巷#18塔大号侧新立铁塔,利用已建架空通道跨过沈海高速,至官巷110千伏变电站南侧原瑞巷#25塔附近新建一基钢管杆,而后向北接入官巷110千伏变电站。

  三、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新建110千伏折单线路12.28千米,其中架空线路11.7千米,电缆线路0.58千米。

  四、项目总投资2654.00万元(含建设用地费301.0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663.5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为25%。项目股东: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出资比例为100%。

  五、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分析,社稳分析确定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六、招标事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为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关于福建福州连江瑞归~清禄110kV线路工程路径规划意见的函》(连自然资函〔2025〕554号)等。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在建设过程中,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自动失效。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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