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5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日期:2015-11-17 10:17 来源: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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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月13日在福州市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陈继鹏

  各位代表:

  我受福州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作关于福州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5年计划草案的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14年,在市委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监督下,全市上下共同努力,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攻坚克难,稳中求进,国民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预计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突破5000亿元,增长10.5%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达780.48亿元,增长13.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510.87亿元,增长12.5%。

  (一)三次产业协调推进,经济规模再上新台阶

  工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预计实现1831亿元,增长12.0%,增速位居东部沿海省会城市前列。加快培育龙头企业,实施创新驱动,年产值5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达261家,累计实现产值4926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65.7%。新增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29家,新认定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21家,5家企业列为省级工业企业品牌培育试点。推进“三维”项目对接,新签约项目413项,总投资3618亿元,履约率达79%。

  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增加值预计实现2324亿元,增长8.5%,增幅位居全省前列;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2982.1亿元,增长14.2%。物流、旅游、金融、文化创意等产业加速发展,福州入选国家智慧旅游试点城市,被国家列为海峡两岸电子商务试验区、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试点城市,新认定18家总部企业,海西现代金融中心区获批设立,福州电子商务产业园动工建设,福州海峡创意产业园开园运营。福州航空公司正式成立,首批开通8条国内航线,成功开辟福州至纽约我省首条美洲航线。

  都市现代农业稳步发展。农林牧渔业总产值预计实现713亿元,增长4.3%。水产、蔬菜、茶叶、水果、食用菌等主导产业稳步发展,产量分别增长6.0%、5.7%、13.1%、9.2%、6.7%。产业化生产不断推进,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39家,年销售额达640亿元,产值亿元以上突破百家。闽侯县被评为全国休闲农业示范县,福州茉莉花与茶文化系统入选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

  (二)投资保持较快增长,重点项目建设带动作用增强

  大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全市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平潭)预计完成4128亿元,增长18.0%,总量居全省第一,完成“十二五”规划总量目标的92.3%。其中项目投资完成2718亿元,增长19.1%;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1410亿元,增长16.0%。推动民间资本参与污水处理、垃圾焚烧发电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民间投资达2460亿元,增长20.0%,成为拉动投资增长的主力,对投资增长的贡献率达65%。基础设施投资加大,完成1358亿元,增长27.5%,对投资增长的贡献率达46.3%。联手建行等金融机构,采取信用贷款等方式,签订政银企合作协议11项,促进资金供需双方有效对接。

  稳步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大协调推进力度,召开重大项目建设协调推进例会25场,对福州汽车客运南站等100个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征地拆迁、资金筹措等问题进行有效协调,闽都大酒店、斗池路等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制定《重大项目模拟审批实施办法(试行)》、《关于优化重点项目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建立重点项目“5+X”会商机制等四大机制,成立重大项目审批代办服务中心,对南江滨东大道延伸段、海峡图书馆等项目前期报批开展全程代办服务。全市480项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750亿元,超年度计划9.3%。其中,260项在建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338亿元,超年度计划11%,渔平高速公路延伸线、泰禾城市广场等38个项目建成或基本建成;132项计划新开工重点项目完成投资412亿元,超年度计划6%,申远新材料、左海—金牛山森林步道等80个项目开工建设;88项预备前期重点项目稳步推进,红庙岭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等5个项目提前动工。

  (三)加大改革攻坚力度,构筑开放新格局

  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深化。实施全国首部市级行政服务地方性法规,基本建成市民服务中心。推进新一轮简政放权,福州成为全省保留市级行政许可事项最少的城市。加快市政领域市场化运作,城区道路绿地实施社会化养护。启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试点,首批推出73项总规模853亿元的项目向民间资本开放。加大直接融资力度,2家企业通过中国证监会上市审核,4家企业在新三板成功挂牌,6家国企申请发行企业债券,其中福清国投已获准发行10亿元。

  榕台交流合作进一步增强。台湾合作金库商业银行、彰化银行、华南银行落户福州,国泰财险等台资金融机构在我市设立分公司,闽台企业共同投资设立的福建严复纪念医院获批落地。与马祖签署旅游市场合作战略框架协议,设立首个海峡两岸共同打造的游客中心—马尾马祖旅游服务中心。成功举办第十二届“两马同春闹元宵”、第四届“闽王文化节”、第七届海峡两岸合唱节、第七届海峡两岸民俗文化节等交流活动。

  对外经贸进一步拓展。预计出口总额完成205亿美元,增长6.0%;实际利用外资(验资口径)完成15.47亿美元,增长8.1%。全市新批合同外资项目126项,新批境外投资项目57项,协议投资总额13.77亿美元,增长78.79%。出台《福州市融入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战略的贯彻实施意见》,中国—东盟海产品交易所上线试运营,推动设立总规模达100亿元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发展基金,成功举办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市长(高峰)论坛、首届丝绸之路国际电影节等活动。

  (四)加快谋划福州新区,推进大都市区建设

  福州新区规划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积极跟踪中央支持福建省进一步加快发展有关文件起草工作,经多方争取,支持申请设立福州新区写入国务院文件。组织开展新区课题调研和规划编制,完成《福州新区发展规划》及相关专题规划研究编制;开展国家级新区优惠政策研究,从财税、金融、国土、海洋等方面储备政策。加强新区领导和管理机构建设,推行扁平化管理模式。制订福州新区开放开发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工作方案,在推进新区先行先试、加快区域融合与对外开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重点区域开发建设等方面加强探索创新。组织实施《福州新区建设行动计划(2014—2020年)》,推动三江口、琅岐岛及长乐航空新城、福清海港新城等重点区域建设,年初确定的300项新区重点项目完成投资约1100亿元,超年度计划10%。

  重大基础设施加快建设。铁路建设取得新成果,全市共完成铁路投资28.38亿元,江阴港铁路支线建成通车,合福铁路福州段开始联调联试。能源建设取得新进展,福清核电1号机组投入运行,神华煤港电一体化、罗源华能火电厂开工建设。轨道交通加快建设,地铁1号线8个区间实现双线贯通,地铁2号线启动建设,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修编获批,第二轮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已上报国家发改委,组织研究城市现代有轨电车线网规划。公路和市政路桥建设积极推进,加快绕城公路东南段、马尾大桥、滨海大通道、东部快速通道等项目建设,推动金山大桥复桥等169项市政路桥项目建设。

  新型城镇化扎实推进。编制《福州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推进长乐、福清两市开展省级新型城镇化试点方案编制及申报工作,福清市江阴镇、闽侯县青口镇被列为全省“小城市”培育试点。稳步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一体化,率先开展医保跨市异地即时结算试点工作,积极推进福莆宁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同城化建设。

  (五)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民生保障进一步增强

  预计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390元,增长9.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020元,增长11.2%。市场物价保持稳定,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1.8%。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快建设,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1.18万套。推广使用“摇工作”、“微就业”手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转移农业富余劳动力5.04万人,新增城镇就业14.5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42%。新改扩建中小学10所、公办幼儿园10所,重建改造校舍15万平方米,全市50%以上县(市)区实施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委托管理试点。首创公私医院合作共建新模式,闽侯县、连江县列入国家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首批24个街区24小时自助图书馆建成投入使用,网龙公司入选全国文化企业30强,我市获评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六)环境质量持续提升,生态建设迈出新步伐

  全力创建国家级生态市,福州被评为全国首批创建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出台《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及奖惩办法》,在全省率先发布各县(市)区AQI指数,全市空气质量位居全国74个重点城市前列,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着手开展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有序推进排污权交易试点。调整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拟取消永泰县、闽清县的地区生产总值考核,实行农业优先和生态保护优先的绩效考评。全市完成造林绿化面积12.2万亩,新增城市园林绿地280万平方米,新改扩建16个公园,建成绿道与慢行系统101.3公里。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有:受错综复杂的宏观环境影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投资后续支撑乏力;消费对经济增长拉动作用不够强,第三产业比重偏低;一些行业生产经营困难,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凸显;出口增长趋缓,合同外资缺少大项目;实体税源支撑不强,财政增长后劲不足;教育、卫生、就业等社会事业改革和发展任务仍然艰巨等。这些问题要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及主要措施

  2015年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推动福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一年,也是“十二五”规划收官、“十三五”规划编制之年。全市上下要深入贯彻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抓住中央支持福建进一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牢牢把握发展速度与效益、国土开发与保护、深化改革与扩大开放的要旨,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把中央支持转化为发展优势,努力把潜在条件转变为现实优势,加压奋进,开拓创新,全力推动福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根据我市发展要求和实际情况,提出以下主要预期目标: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0.5%左右,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3.5%,第二产业增加值增长12.0%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2.5%,建筑业增加值增长11.5%左右,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10.5%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不含基金)增长11.0%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0.5%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0%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0%;出口总额增长6.0%,实际利用外资(验资口径)增长6.0%;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3.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0%以内;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5%,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3.0%左右;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9.5‰以内;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43%,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等确保完成年度减排任务。为确保完成上述目标,在新的一年,我们要扎实推进以下各项工作:

  (一)推进福州新区开放开发,加快培育经济新增长极

  发挥福州新区引领带动作用。加快申报国家级新区,组织开展新区总体规划及综合交通规划等专项规划编制,推动新区范围内各县(市)及乡镇的新一轮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落实《福州新区建设行动计划(2014—2020年)》,加快实施基础设施建设、现代产业发展等六项行动,初步安排新区重大建设项目340项,力争完成新区固定资产投资2000亿元以上。加快推进琅岐岛、三江口、闽江口、福清海港新城等重点区域,江阴工业集中区、长乐临空经济区、福清蓝色经济区、罗源湾临港经济区等重点园区,以及滨海大通道、东部快速通道、马尾大桥、道庆洲大桥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探索新区管理体制,深化先行先试政策研究,完善重大项目银企对接长效机制,加快设立“福州新区发展基金”。

  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倡议和福建自贸区建设。谋划推进福建自贸试验区福州片区建设,争取更多政策取得中央支持,促进投资和贸易便利化。加强与平潭综合实验区联动,积极推进闽江北水南调(平潭引水)、长平高速公路等项目建设。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枢纽城市,以东盟国家为重点,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强对外经贸合作和人文交流,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促进双向投资。支持福建海峡银行在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开展业务,办好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博览会、亚洲合作对话—共建“一带一路”工商大会等活动。

  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推动户籍制度改革,实行差别化落户政策,实施居住证制度,积极吸纳技能型、复合型的各类人才落户城镇。探索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体制,争取城镇基本公共服务逐步向常住人口覆盖。加快城中村、城郊村的改造和人口市民化进程,积极引导农民就地城镇化。推进长乐市、福清市的省级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培育青口、江阴中心镇发展“小城市”,继续推进省级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工作和“美丽乡村”建设。

  科学编制“十三五”规划。注重衔接省、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行动计划”,加强研究谋划,明确目标任务,编制统领“十三五”发展全局的规划纲要和重点专项规划,谋划重大发展举措。按照城镇、农业、生态三类空间的功能特点,合理确定三类空间比例,引导和约束产业布局,明确产业转型发展的总体方向和任务,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的针对性。立足福州实际,积极生成一批关系发展全局、关系民生的重大项目。推进规划体制改革,探索开展“三规合一”试点工作。

  (二)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

  壮大提升先进制造业。积极培育龙头企业,争取新增规模以上企业120家,新培育宝钢德盛、恒申合纤等百亿企业5家。壮大产业集群,推动纺织化纤、机械制造、轻工食品、冶金建材产业提升,培育电子信息产业上千亿规模,争取全市千亿产业集群达5个。突出抓好产业龙头项目,加快申远新材料、榕威实业纺织科技园等项目建设,推动福清核电2号机组、巴陵石化等项目竣工投产。大力实施商标、品牌和质量强市战略,支持企业收购国际知名品牌,加快培育一批名牌产品。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提高服务业比重,发展总部经济,引导更多企业在榕设立总部。做大做强福建海峡银行、福州农商银行,支持榕台合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加快福州航空发展步伐,争取第五航权综合试点城市和72小时过境免签政策,推动东航、深航等在榕组建基地航空公司,开拓更多国际航线。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推动中国船政文化城、中国漆文化产业园等项目建设。加快发展旅游产业,培育发展“海丝”旅游、温泉旅游等特色旅游项目,推进“三坊七巷”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打造电子商务产业发展集聚区,推进福州保税港区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试点工作,加快台江中央第五街、海峡电子商务产业基地二期、数字福建(长乐)产业园等项目建设。加快建设现代物流体系,推进福州保税港区、南通物流集中区等建设。

  做优现代都市农业。认真实施“粮安工程”,确保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160万亩。鼓励土地流转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新增设施农业3000亩。实施“农业龙头企业上规模计划”,力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年销售额突破700亿元,培育3家10亿元、10家亿元以上龙头企业。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加大种业、技术、信息、人才和品牌建设,新引进10个以上适合本地种植的良种,重点培育“育繁推一体化”的上市龙头种业集团。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突破面板、集成电路设计制造等核心关键项目,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创新服务平台。争取新增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20家,新认定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20家。抓住我国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带来的通用航空发展机遇,启动建设长乐MS760飞机制造、中航国际通用航空飞机制造等项目。落实与高校、科研院所的人才工作合作协议,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推进人才培训、储备、科研、创业和引智示范等各类基地载体建设。

  (三)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发挥投资拉动经济增长作用

  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贯彻落实省、市稳投资优结构措施,加快推进基础设施、产业项目、民生保障等领域投资,大力发展高新技术和高附加值产业,进一步提升制造业投资比重,重点推动一批节能环保重点工程和产业化示范项目建设,推广使用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积极争取中央支持福建发展的重大项目布局我市,着力推进我市分级管理的135项省重点项目建设,初步安排市级重点项目598项,年度计划投资1982亿元。

  进一步落实项目协调推进机制。落实分级联动机制,建立完善市领导牵头推进、市有关单位和县(市)区政府分级管理、要素部门协同保障的联动工作机制。继续落实重大项目推进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四套班子领导挂钩联系制度,做到“一个项目、一位领导、一抓到底”。发挥重大项目协调推进周例会、在建重大项目服务团的作用,着力解决好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落实项目审批代办制,畅通审批绿色通道,促进项目落地动建投产。健全完善保障机制,全力做好项目的实施管理、要素保障、施工协调等工作,探索推行协商征收、模拟征收、自治征收新模式,努力破解征地拆迁难题。

  进一步拓展项目融资渠道。多方筹措建设资金,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优化发展环境,拓宽投资领域,推进基础设施等公共领域向民间资本开放。营造良好环境,加强政银企合作,促进资金供需双方有效对接,促进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四)推进改革扩大开放,增强发展的活力和动力

  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代办服务,实施企业登记注册并联审批制度,积极推行权力清单,同时探索“负面清单”制度。深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以电子营业执照为支撑的网上申请、受理、审核、公示、发照等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方式。加快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完成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的招标、建设、验收工作。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推动131家后备企业加快股改辅导培育进程,推动尚不具备上市条件的企业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场外市场挂牌交易,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运用各类债券工具筹集资金。按照省统一部署,全力推进公务用车改革。

  全面扩大对外开放。坚持招大引强,有效对接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台湾百大企业,高水平办好第十七届“5·18”海交会。加大对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招商引资力度,重点对接中船工业、中国南车、大唐电信和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等央企项目。深入实施“回归工程”,重点引导在外榕籍企业以总部回归、项目回迁等方式回榕投资。巩固传统市场,开拓新兴市场,深化与港澳台合作,主动对接中韩、中澳等自由贸易协定。

  深化榕台交流合作。加快台商投资区、台湾农民创业园等建设,推动台湾彰化银行、华南银行在榕分行尽快开业,积极打造海峡两岸电子商务经济合作试点城市。加强经贸深度合作,对接榕台产业转移,吸引台湾企业来榕设立电商企业、离岸呼叫中心,推动福州软件园等对接台湾创意设计中心,吸引台湾软件设计等企业入驻。大力拓展海峡旅游,开通黄岐至马祖客运航线,促进“两马”旅游良性发展。

  (五)推进社会事业发展,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继续落实社会保障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和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以棚户区改造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为重点,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多渠道促进就业,力争城镇新增就业13.3万人,转移农业富余劳动力4.6万人。以棚户区改造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为重点,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新开工建设1.3万套保障性住房,基本建成1.1万套。继续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保障人民群众食堂安全。新改扩建10所公办幼儿园,新增2000个学前教育学位、5000个中小学学位,重建改造校舍10万平方米,启动金山八期小学、金山九期中学建设。推进第二批26个街区24小时自助图书馆建设,建成海峡图书馆、海峡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一批重大项目。努力解决城区停车难问题,在五城区分别规划增设一处公共立体停车库。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加快朱紫坊、上下杭、烟台山、冶山等历史文化街区(风貌区)保护修复。推进市妇幼保健院新院等项目建设,改造提升16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56个村卫生所。新建15个城市社区多功能运动场,250条健身路径,继续打造以健身步道和绿道为主的10分钟健身圈。努力解决城区停车难问题,在五城区分别规划增设一处公共立体停车库。

  (六)健全完善机制,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

  加快编制《福州市环境总体规划》,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严格落实环保监管“一岗双责”和分级管控制度。完成国家生态市创建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市)区、生态乡镇活动,推动晋安区、鼓楼区、闽侯县、连江县完成创建考核验收。加强环境综合治理,深入开展闽江、敖江、龙江、大樟溪等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强畜禽养殖、石板材等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实施30项重点节能项目、300项重点减排项目,支持闽清加快完成建陶业整体煤改天然气工程。推广绿色消费、低碳出行的生活方式,办好中国生态文明论坛福州年会。

  各位代表,2015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已经明确。我们要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主动接受市人大监督,稳中求进,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全面推进福州新区开放开发,为在更高起点上加快建设闽江口金三角经济圈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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