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住房公积金2014年年度报告

日期:2015-04-29 10:57 来源:福州日报 浏览量: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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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的规定,经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本市住房公积金2014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福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有32名成员。本年度,管委会审议通过了福州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2013年住房公积金计划执行情况和2014年住房公积金计划,及2013年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情况的公告,并对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决策,主要包括:

  1.《关于进一步规范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通知》

  2.《关于调整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标准的报告》

  3.《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

  4.《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划住房公积金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5.《福州地区住房公积金利用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暂行办法》

  管委会办公室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屿路200号房地产综合大楼7层,联系电话: 0591-22857686。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1.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于市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目前中心内设机关党委、综合处、计划财务处、归集贷款管理处、法规处、信息技术处、审计处、监察室,下设城区、马尾、福清、长乐、闽侯、罗源、闽清、连江、永泰等9个管理部。

  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管理部和分支机构营业网点、时间及电话:

  中心网站名称:福州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平台

  中心网站地址:www.fzzfgjj.com

  网上服务:2014年已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贷款申请预审预约和提取预审预约、个人账户查询、政策咨询投诉等服务。

  服务热线:12329

  短信服务:移动用户编辑GJJ+账号发送至10657301279822;联通用户编辑GJJ+账号发送至10655823901

  新浪、腾讯官方微博:@福州住房公积金

  2.福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隶属于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处级独立事业法人单位,主要负责在榕省属单位和中央驻榕单位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目前中心内设综合管理办公室、归集管理办公室、财务管理办公室、个贷管理办公室、审计稽核管理办公室和信息管理办公室。

  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管理部和分支机构营业网点、时间及电话:

  中心网站名称:福建省直公积金网

  中心网站网址 :http://www.fjszgjj.com。

  网上服务:2014年开通了网上缴存基数核定工作等网上查询服务。

  服务热线:12329

  3.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福州铁路分中心为隶属于南昌铁路局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正处级国有企业单位,主要负责南昌铁路局福建省境内所属各单位、合资铁路公司、铁路集体经济企业以及其他委托单位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目前中心内设归集科、贷款科、财务科、稽核科和综合科五个科室。

  序号 姓名 职务

  分工

  1 郑 晓 党组书记 主持中心党组事务工作2 兰仰金 主任 主持中心行政事务工作

  3 黄 英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负责纪检监察、机关党建工作4 刘心欣 党组成员、副主任 负责组织人事、综合协调、安全工作5 蔡 颖 党组成员、副主任 负责计划财务、信息技术、工青妇工作6 郑宗沐 党组成员、副主任 负责归集贷款管理、业务受理、宣传教育工作

  网点名称城区管理部马尾管理部福清管理部长乐管理部闽侯管理部罗源管理部闽清管理部连江管理部永泰管理部

  地点

  台江区高桥路69号福州市民服务中心三层

  马尾区君竹路75号建行二楼福清市元洪路建行大厦4楼长乐市吴航街道朝阳路111号郑和小区二期20号店闽侯县甘蔗镇八一八西路128号罗源县凤山镇东环新村1号罗源县建行7层闽清县梅城镇解放大街63号三层04单元连江县凤城镇玉荷西路4号县建行大楼二层永泰县樟城镇上马路68号永泰县建行大楼二层

  营业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冬令时)下午14:00-17:30(夏令时)周末正常服务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令时)下午15:00-18:00(夏令时)咨询电话

  12329序号 姓名

  职务 分工

  1 梁方明 主任

  主持中心全面工作,分管综合、归集、财务、审计稽核和信息管理工作

  2 康永辉 副主任 分管个人贷款管理工作序号1网点名称福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42号

  营业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夏令时)下午14:00-16:30(冬令时)

  咨询电话12329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管理部和分支机构营业网点、时间及电话:

  中心网站名称:南昌铁路局局域网

  网上服务:网上账户查询、政策咨询。

  服务热线:87050500

  4.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福建省能源集团分中心为隶属于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不以营利为目的副处级国有企业单位,主要负责福建省境内集团所属企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目前中心内设综合科、信贷科、财务科和业务科四个科室。

  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管理部和分支机构营业网点、时间及电话:

  中心网站名称: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fjcoal.com:3399/login.sapx网上服务:网上查询,建立内部QQ群沟通发布平台。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本市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包括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包括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兴业银行、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中国银行)。2014年,全市实缴单位14965家,实缴职工77.43万人,缴存104.85亿元。当年新开户单位1742家,新开户职工16.41万人,净增单位1555家,净增职工2.70万人。截止2014年底,缴存总额618.77亿元,缴存余额270.33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0.40%、16.89%。

  (二)提取:2014年,提取65.79亿元,同比增长7.34%,占当年缴存额的62.75%,比上年同期减少3.42个百分点。截止2014年底,提取总额348.44亿元,同比增长23.28%。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本市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包括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包括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兴业银行、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工商银行)。最高贷款额度为双职工60万元,单职工45万元。2014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3万笔60.19亿元,同比下降 30.43 %、30.32 %。(其中,福州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308笔29.95亿元,省直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460笔25.74亿元,铁路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877笔3.02亿元,能源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76笔1.48亿元)。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7.32亿元(其中,福州中心7.29亿元,省直中心8.44亿元,铁路分中心1.06亿元,能源分中心0.53亿元)。截止2014年底,全市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2.3万笔、351.35亿元,贷款余额247.60亿元,同比增长12.04%、20.67%、20.94 %。个贷率为 91.59%,比上年同期增加 3.07个百分点。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4年未开展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截止2014年底,累计发放项目贷款4.15亿元,已于2013年5月全部回收。

  (四)购买国债:2014年,未购买(记账式、凭证式)国债。当年(兑付、转让、收回)国债金额2.83亿元,期末国债余额1.02亿元,比去年同期减少2.83亿元。

  (五)资金存储:截至2014年底,全市结余资金存款 24.66亿元。其中,活期 4.93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7.04亿元,1年以上定期 7.04亿元,其他(协议、协定、通知存款等)5.65亿元。

  (六)其他:截至2014 年底,资金运用率91.97%,比上年同期增加1.78百分点。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4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共计114544.73万元,同比增长32.12%。其中,福州中心55065.30万元,省直中心48520.74万元,铁路分中心8603.06 万元,能源分中心2355.63万元。存款利息收入11325.47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102565.75万元,国债利息收入653.51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4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共计59837.02万元,同比增长10.82%。其中,福州中心29088.30万元,省直中心25104.93万元,铁路分中心4334.19万元,能源分中心1309.6万元。缴存职工账户利息支出52975.52 万元,归集手续费用支出2991.71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 3547.84万元,其他支出321.95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4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54707.71万元,同比增长67.29%。其中,福州中心25977.00万元,省直中心23415.81万元,铁路分中心4268.87万元,能源分中心1046.03万元。增值收益率2.17%,比去年同期增加0.65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4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2103.65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644.22万元,(其中,福州中心提取2014年管理费用1256.13万元、省直中心提取2015年管理费用500万元、铁路分中心提取2014年管理费用676.09万元,能源分中心提取2014年管理费用212万元)。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706.13万元,(其中,福州中心上缴2014年管理费用1256.13万元、省直中心上缴2014年管理费用450万元)。提序号 姓名 职务 分工1 张源根 主任 主持中心全面工作,兼管贷款科、综合科2 吴 红 副主任 分管财务、审计及资产保全工作3 姚苏萍 副主任 分管归集、稽核及信息技术业务

  网点名称

  福州铁路分中心序号1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沁园路78号六层营业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咨询电话059187050500序号 姓名

  职务 分工

  1 刘豪发 主任 负责中心全面事务序号1网点名称福建省能源集团分中心地点福州市八一七北路81号五洲大厦16层

  营业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令时)下午14:30-17:30(冬令时)

  咨询电话059187626357

  取2014年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9715.66 万元,上缴财政2013年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930.41万元,(其中,福州中心上缴3053.68万元,省直中心上缴3876.73万元)。截至2014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00730.15万元,累计上缴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89650.65万元,(其中,福州中心上缴36551.84万元,省直中心上缴50698.81万元,铁路分中心上缴2400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4年,管理费用支出3364.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75.50万元,公用经费113.45万元,专项经费1875.48万元。[福州中心管理费用支出2526.41万元,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707.62万元、44.64万元、1774.15万元(其中:信息化建设维护费用102.59万元,营业用房购置费用1143.57万元);省直中心管理费用支出329.62万元,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231.11万元、18.64万元、79.87万元;铁路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315.84万元,人员、公用经费分别为272.21万元、43.63万元;能源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192.56万元,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164.56万元、6.54万元、21.46万元(其中:信息化建设维护费用 0.51万元)]。四、资金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截至2014年底,逾期个人住房贷款34.07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014‰。(其中,福州中心0.002‰,省直中心0‰,铁路分中心0.233‰,能源分中心0‰)。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0.89%提取。当年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99510.15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4.02%,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03%。

  (二)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4年未开展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截止2014年底,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1220万元。

  (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无历史遗留风险资产。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4年,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3.62%和13.18%。

  (二)提取业务:2014年,提取住房公积金63.93万笔65.79亿元,其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0.10%(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5.37%,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4.48%,租赁住房占0.01%,其他占0.24%);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9.90%(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2.7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01%,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1.21%,其他占15.95%)。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4年,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2.16%。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41688.95万元。

  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以下占40.82 %,90-144(含)㎡占54.31%,144㎡以上占4.87%;新建商品房占 84.43%,二手房占15.57%。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4年未开展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四)住房贡献率:当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01.39%。六、其他重要事项

  1.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办法、缴存比例调整情况。

  2014年7月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其中缴存基数上限:福州地区除中央驻闽单位外的其他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为13332元;福州地区中央驻闽单位及其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为22220元。缴存基数下限1170元。缴存比例为5%-12%。

  2.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及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发〔2014〕348号文件,2014年11月22日起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调整后的五年以下(含五年)贷款年利率为3.75%,五年期以上贷款年利率为4.25%,调整后的五年期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比商业贷款年利率低1.9个百分点。

  3.当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调整情况。

  首套房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双职工60万元,单职工45万元;二套房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双职工45万元,单职工30万元。

  4.当年住房公积金其他业务政策调整情况。

  根据国家和本市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的总体要求,及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要求,调整、制定本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及制度。一是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认定标准及部分贷款申请条件;二是停止办理平潭同城通贷业务;三是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轮候制;四是出台《关于协助有权机关查询、冻结、扣划住房公积金工作管理暂行规定》;五是出台《福州地区住房公积金利用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暂行办法》。

  5.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大力弘扬“马上就办”,进一步简化、优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流程,缩短办事时限;实行“预约现场上门服务”、“绿色通道服务”、“延时办理服务”等特色便民服务;运用住房公积金网站、官方微博、短信、12329服务热线等平台,开展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创新服务方式。

  以上明列事项如无发生则不予公布,公布事项不限于上述内容。

  附注:指标释义

  1.年缴存额、缴存总额、缴存余额包含补充住房公积金。

  2.个贷率:指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年末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比率。

  3.资金运用率: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与缴存余额的比率。

  4.结余资金存款:指年度末住房公积金存放在银行的资金,不包括增值收益专户存款。

  5.增值收益率:指增值收益与月均缴存余额的比率。

  6.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指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年末商业性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总和的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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