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思路
2020年,我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持续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医保工作实际,找差距,抓落实,补短板,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不断改善医保保障能力,改进医保经办服务方式,全面提升医保服务水平,切实增强百姓的获得感。现就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2020年工作总结
(一)扩大基本医疗、生育保险覆盖面。在实现医保制度覆盖所有人群,不断完善制度的同时,抓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参保扩面工作和基金征缴工作,截止2020年12月底,全市职工医保参保人数171.2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 125.4万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数473.5万人,基本医保参保率保持在99%以上。
(二)做好精准扶贫及医疗救助相关工作。一是规范建立救助对象人员增减变动台账,将数据及时准确维护到医保信息系统,确保救助对象能够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保险政策“一站式”结算。二是做好精准扶贫叠加保险数据、医疗救助信息采集的上报统计工作。
(三)优化医疗保障营商环境。以医疗保障工作为载体,以“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为契机,以服务企业和方便群众为导向,深化医保网上办事服务,进一步简化医保办事材料、优化医保办事流程,最大限度压缩企业、群众办事时限。优化企业开户流程,在“E点通”网上申报平台上开通企业开户网上申报程序,实现开办企业医保开户业务办理“一趟不用跑”。安排人员派驻市行政服务中心“企业开办”窗口,推行企业设立、“五险一金”、开办咨询“六合一”服务模式,实现企业开办流程“一条龙”“一站式”服务。推行减税降费,减轻企业与职工医保费缴费负担,降低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基数,2020年1月起改按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切实提高我市职工医保待遇,减轻企业和职工经济负担,减轻企业和职工经济负担,加强我市医疗保障便民惠企能力,进一步提升医疗保障服务水平,优化我市营商环境.
(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减负工作。疫情防控期间,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2020年2月至6月,企业缴纳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给予减半征收,缴费费率降至4.35%,实施阶段性减征期间,参保职工个人权益不受影响。实施阶段性减征职工医保费(含生育保险费)以来,共为我市7.8万家企业减负8.64亿元,有力推动了福州市企业复产复工。因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在职工医保费(含生育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后,仍无力按时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可缓期至2020年10月缴纳医保费(含生育保险费)。缓期缴费期间不收滞纳金、不划拨个人账户,企业可以正常办理职工的增减员等手续,不影响参保人员医保待遇。截至2020年10月,企业累计缓缴医保费2251万元。
(五)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群众满意度。不断优化政务服务事项,精准对接办事群众和企业,确保受理材料准确、办理流程清晰,中心政务服务事项有23个大项73个办理项,全部纳入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管理,办理时限均已按要求压缩到法定时限30%以内,四星以上事项占比达到86%。微信公众号、自助机及“E点通”网上申报系统业务办理事项,及线下业务办理的二维码评价已对接省“好差评”系统,所有办理事项均开展“好差评”服务,实现“好差评”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评价对象全覆盖、服务渠道全覆盖。
(六)加快“互联网+医保”建设。在全省率先推出医保业务“秒批、秒办”服务,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等7项群众关注度高的业务纳入秒批事项清单,开启医保业务“零人工”智能化办理。进一步推进医保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依靠“E点通”网上申报服务平台、“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E福州”APP、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等平台,实现参保登记、信息变更、参保缴费信息查询等常见业务“网上通办”。在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上开通了城乡居民参保登记、个人信息变更登记、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接续、职工医保、生育保险参保凭证打印等网上业务功能。
(七)开展“全市通办”。改造医保信息系统,扩大医保经办人员权限,将异地医疗登记、转诊转院审批、门诊特殊病种确认、参保凭证打印、参保信息变更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医保服务事项纳入全市“窗口通办”清单,尽快实施本统筹区参保人员办理全市“窗口通办”医保业务,不受参保地、户籍地限制,可向任一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可受理审核本统筹区所有“窗口通办”公共服务事项,实现医保业务“全市通办”。探索对外业务窗口实行“一窗通办”综合柜员制,落实“前台一窗受理,后台分办联办,窗口统一出件”工作模式,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水平。
(八)开通台胞绿色通道。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惠台利民政策,落实落细台胞台企同等待遇措施,助力榕台各领域融合,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中心在鼓楼管理部开通了“医保台胞绿色通道”,为台胞提供优先政策咨询和业务办理服务,在不断完善台胞医保政策,为台胞提供同等医保待遇的同时,持续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能效,让在榕参保的3300多位台胞切切实实地感受到“第一家园”的温情,给予他们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九)持续做好基金运行监测工作。一是对医保基金每月收支波动情况进行准确监测,科学分析,为政策调整制定提供数据支持。二是做好基金内控制度的审计和检查工作,及时准确提供参保、待遇支付和相关的文件依据和数据结果。
(十)加强线上医疗费用审核。一是认真开展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医疗机构自查表中违规内容进行专项审核;二是完善医疗行为监控系统审核规则,根据《福州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市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及《关于进一步完善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榕医保文〔2019〕131号)等文件精神,对医疗机构分档设定支付价格,新增一批医疗服务价格扣款规则;三是通过其他医疗服务项目内涵、可收费医用耗材、医保药品可支付范围等加强医疗费用人工审核。
(十一)多举并进,完成医用耗材首次医保代结算工作。对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耗材供应企业、各县(市)、区医保结算经办进行了4场业务培训,并建立日常工作沟通机制;同时为帮助医院代结算工作尽快上马,主动到市一医院、市二医院等走访,为他们答疑解惑、排忧解难;对于8个管理部,我们逐个走访、督促并帮助他们尽快开展工作;因为是项崭新的业务,我们积极与上级业务部门沟通学习、主动配合阳光采购工程师对系统进行优化。通过以上措施,在科室人员紧张的情况下,克服困难顺利完成了阳光采购医用耗材首次代结算的工作。
(十二)增速提效,按时完成阳光采购药品货款结算。不断提高药品货款结算效率,通过召开药品供应企业座谈会、督促并指导企业及时规范提交结算数据。每月筛查未处理数据,提前提醒医疗机构及时审核并提交医保结算。每月提前对各管理部负责结算业务经办对结算进度进行统一部署。截至目前,每个月都按时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药品款结算(疫情期间也不例外),2020年度药品结算率达100%。
(十三)开动脑筋,开启共济金结算新模式。我省实行家庭账户共济后,全省范围的就医均可调动到我市个账资金,造成个账支出,同时在我市就医的也可调动到全省范围的多个不同统筹区的共济账户,医保结算工作变得史无前例的复杂和困难。在此情况下,我们通过多次对共济金结算业务讨论、向上级业务学习等方式,厘清了各种复杂结算问题,确保完成了共济金本地结算、异地结算、代结算等各项结算工作。
(十四)配合改革,首次完成药店慢病进统筹等结算。积极完成各项新医保结算任务,首次将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结算。同时,完成家庭医生签约考核款的结算、完成医共体、产前DNA等结算工作。
(十五)加强保密,转变医院端结算对账模式。为加强结算数据的保密性,改变原write网址统一对账的模式,将定点机构对账模式迁移至三层系统,实现点对点对账,既保护了数据安全又方便了定点机构,获得定点机构好评。
(十六)组织做好内控检查工作。为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规范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服务行为,做好内控管理,制定2020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长期规划,结合局2020年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医保经办机构专项检查工作。进一步提高了中心内控管理水平,防范和化解可能存在的运行风险,确保了基金安全。
(十七)重视党建工作,落实主体责任。中心领导高度重视党建工作,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促进党建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每月理论学习计划》等。中心领导成员坚持以身作则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用理论武装加强自身建设,带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在福州》等,并针对学习内容开撰写学习心得,进行“习近平在福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严明纪律、改进作风”专题研讨,确保学习实效。
(十八)筑牢思想阵地,提高学习质量。一是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中心支部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切实做到每个月一次主题党日活动,每个月开展一次党员交流学习,支部书记每季度讲一次党课。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央关于深化医疗制度改革的意见、习近平有关脱贫攻坚座谈会的讲话、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福州市委第十一次常委会会议精神纳入理论学习重要内容,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要内容。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党日活动等形式,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深入反复学,强化党员思想理论武装,提高队伍凝聚力和执行力。今年以来,学习了习近平有关脱贫攻坚、保障和改善民生、社会治理方面的最新理论成果,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公务员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内容。二是丰富学习形式,借助“学习强国”、“党建超市”等平台,进行时政学习、视频学习等经常性学习,要求每人每天按计划学习30积分,推动干部职工用先进的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读书日”期间开展《大国话语》读书分享会,营造书香机关的良好氛围;参观三坊七巷“家风家训”馆,通过名人圣贤的生平事迹弘扬中华传统道德观念,提升干部职工思想高度;组织全体党员前往参观永泰官烈省委旧址纪念参观,重温入党誓词,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在全力推进新时代有福之州治理现代化中勇于担当、善于作为。
(十九)落实廉政责任,加强作风教育。中心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各科室及管理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工明确,上下协调,齐抓共管,全员参加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自上而下的廉政谈话,各科室制定廉政谈话提醒方案并签订“廉政谈话提醒表”,引导干部职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积极践行移风易俗规定,反对铺张浪费,紧绷廉洁自律弦。定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内监督条例》等党纪法规,及时搞好对表,确保自身行为与上级步调一致,与政策法规合拍合节。组织观看《国家监察》、《巡视利剑》等专题纪录片,从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十)以党建为依托,助力文明创建工作。一是开展志愿活动彰显党员先进性。充分利用传统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敬老、帮困、绿化美化、文明交通劝导等志愿服务。两节期间开展“家住鼓楼,靓丽过年”卫生整治专项行动,为社区居民营造优美、整洁的环境;清明节向全体干部职工和办理业务的参保人员发出《移风易俗倡议书》,破除陈规陋习,树立文明风尚;五四青年节组织青年志愿者前往江兜村宣传医保诚信行为,提升全社会诚实守信意识;“七一”建党节期间开展“我为党员增添光彩”志愿服务,中心本部成功采血10人,共计采血3600毫升;中秋国庆来临之际与共建社区开展“家在鼓楼,文明庆双节”活动,对老旧小区进行清洗,向周边商户宣传文明餐桌,带动社区形成良好风气。二是讲文明树新风,助力城市建设。今年中心仍把垃圾分类作为重点任务来抓,在宣传栏、电子屏、走廊广泛刊播垃圾分类公益海报,定期组织志愿者进社区宣传垃圾分类,提高群众垃圾分类知晓率与参与度;今年九月开始按照文明办部署安排,启动地铁站点引导服务和交通文明志愿服务,推动社会交通综合治理深入开展;为助推福州市电动车换牌工作顺利收尾,协助福新社区对本辖区内的电动车换牌工作进行宣传;为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率,提升全民安全防范意识,进行平安建设宣传活动。三是广泛开展结对帮扶,送温暖活动。今年春节前夕,参加共建社区为困难老党员举行的迎新座谈慰问会,向其捐赠米、油等生活必须品,突出人文关怀,弘扬志愿服务精神;中心围绕“巾帼脱贫攻坚行动”,积极响应“母亲健康1+1”公益募捐活动的号召,组织党员干部向“两癌”贫困母亲捐款,共计募捐到2460元;为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心干部职工积极向见义勇为勇士捐款5340元。四是承担社会责任,助力疫情防控。各管理部志愿者按照属地原则深入基层下沉社区,积极与网格内外社区联防联动,安排志愿者进入小区、村镇卡点 ,协助做好人员排查、测量体温、车辆登记、消毒隔离、宣传引导等各项防控工作,切实阻断病毒传播途径;做好疫情期间移风易俗宣传活动,有效运用LED屏幕、QQ群、微信公众号等进行科学防护和移风易俗宣传,避免人群聚集发生交叉感染;积极开展捐款捐物活动,号召广大党员干部踊跃捐款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中心本部党员共计捐款1190元;推动爱国卫生运动开展,防止疫情反弹,对单位及社区环境进行清洗消毒,切断疫情传播途径。向社区居民宣传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垃圾分类等知识,举办心理健康讲座,提升职工心理健康水平,倡导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落实文明餐桌行动,开展“文明餐桌,从我做起”志愿活动,提倡使用公勺公筷,节约粮食,养成文明用餐习惯,巩固新冠肺炎防控成果。
二、2021年工作思路
(一)推进各项参保工作顺利开展。推进2021年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生育保险的参保政策、待遇政策、城乡医疗救助及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处理医疗保障政策咨询及政策法规的调整,做好各项医疗保障政策的协调、落实。做好相关数据统计报送及参保政策、业务规范的投诉及信访回复工作。
(二)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改革,提升医保服务水平。按照省级清单和办事指南规定内容和格式要求,并结合我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细化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简化办理材料和缩短办理时限,编制标准化办事指南,压缩办理时限、精简申请材料、规范窗口办理流程,提升窗口经办医保服务水平。
(三)进一步完善医保业务“全市通办”。在现有“网办”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细化事项,把更多适合通过网络实现完成的业务实现全程“网上通办”。进一步规范医保业务全市“窗口通办”,推行窗口业务“一窗通办”,实现医疗保障一站服务、一窗通办、一次办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医疗保障公共服务。
(四)进一步推进“互联网+医保”工作。为方便群众办事,进一步提供高效便捷医保经办服务,根据群众关注度,进一步推进医保服务事项“网上办理”。
(五)协助完善医保线上监管。协调相关单位督促医疗机构及时上传门诊疾病诊断及住院病案首页信息,以便完善医疗服务行为监控系统扣款规则,提高线上医疗费用审核效率。
(六)推进提升药械结算智能化、信息化程度。进一步巩固药械阳光货款结算工作成果,配合国家集采工作,及时将扩大范围的品种按规定纳入阳光采购平台结算;探索提高电子发票审核智能化,减轻人工审核药械发票压力;提高医保报表系统智能化程度、确保结算数据准确、稳定、可靠。
(七)做好2021年度基金运行监测、基金预算和基金绩效评估工作。进一步夯实职工、居民各县区历史实际的累计结余情况,统筹协调闽清职工医保基金,闽侯、连江、长乐城乡居民基金缺口财政补助事宜。同时,加强全省各地待遇水平横向对比分析研究。
(八)利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全省重复参保管控。利用全省现有的基本医疗保险信息化工作基础和信息汇聚条件,打破市级统筹的信息藩篱实现全省信息共享,做到在参保登记环节发现和避免重复参保,实现对重复参保的事前控制。避免重复申请财政补助资金,节约国家资源,提高资源配置。
(九)组织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开展“七一”主题党日活动,充分利用福州本地红色资源、传统文化、廉政教育等特色资源,把“三会一课”、警示教育专题系列活动等有机融入主题党日。
(十)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通过“三会一课”、读书日活动、谈心谈话、主题研讨、参观学习等形式,不断创新党员干部队伍教育,严格党员素质关,抓好党员队伍建设。
(十一)开展常态化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改进志愿服务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把开展志愿活动做为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持续开展文明交通、垃圾分类、结对帮扶、无偿献血等活动,弘扬雷锋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福州市医疗保障基金中心
202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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