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内河管理处“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及年度计划

日期:2023-02-24 17:12 来源:市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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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办法》、《福州市城乡建设关于深入推进“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细则(试行)》,制定2023年度城市内河“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及计划。

  一、抽查时间和检查人员 

  汛期检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计划2023年5、6月份和11、12月份分别进行一轮检查,提前1个工作日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抽取2名检查人员,开展监督执法检查工作。从检查项目库中随机抽取确定项目,并通知项目参建责任主体。 

  二、检查对象 

  内河管理范围内的行政权力申请事项及日常管养项目 

  三、抽查比例和频次 

  随机抽查比例原则上按照行政权力申请事项的20%抽查,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对投诉举报且经查属实,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或项目,应列入重点检查对象名单,加大抽查比例和频次,实现差异化管理。  

  四、检查工作计划制定 

  项目、检查人员抽取完毕后,形成单次监督执法检查派遣任务,同时通知检查人员做好检查准备工作并通知项目参建责任主体。现场监督执法检查: 

  1、检查人员依据选定的项目开展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涉河工程建设方案审查为未按批准的方案实施临时占用城市内河河道监督检查中发现未按施工组织设计实施,未落实替代排水措施,未按期恢复河道,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设置河道排水口监督检查中发现未按照管综图实施,未设置名牌,未原样修复驳岸、护栏等河道设施的,必须及时做好记录,保存相关影像记录资料;日常河道管养维护尽责履约。2、检查人员在检查后应填写《内河“双随机”监督检查记录》并由项目经理签字确认。 

  五、检查结果处理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反《福州市城市内河管理办法》的违法行为的,下达整改通知书并按照《内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进行行政处罚。 

    

    

福州市内河管理处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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