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4-04-02 17:46 来源:福州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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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处室,执法支队、应急救援中心:

《福州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3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州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 

监督检查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9号)《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以下简称《编制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以高质量执法推动安全生产水平,有力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通过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主要任务。根据市委市政府、省应急管理厅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按照属地监管、分类分级的原则,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推动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聚焦重大事故隐患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等“关键少数”,对重点企业开展精准执法检查,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控重大安全风险。 

三、执法工作日测算 

2024年度,我局纳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人员共29人,总共7279个工作日,计算方法如下: 

国家法定工作日(人/年):366-104-11=251日。 

其中: 

1.全年366日; 

2.双休日=52周×2日/周=104日; 

3.元旦、春节、五一、端午、清明、中秋、国庆节等共计11个法定假日。 

总执法工作日:251日×29人=7279日。 

四、执法工作日的安排 

(一)监督检查工作日(1464日) 

监督检查工作日是指安全监管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日(含行政处罚工作日)。 

(二)其他执法工作日(2944日) 

其他执法工作日,是指下列工作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实施行政许可;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开展开展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办理行政应诉;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 

(三)非执法工作日(2871日) 

非执法工作日是指:(1)机关值班;(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3)检查指导下级应急管理部门工作;(4)参加党群活动;(5)病假、事假;(6)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7)其他日常工作。 

五、执法任务分解 

(一)监督检查工作(含行政处罚)(1464个工作日) 

根据《编制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点检查单位和一般检查单位的范围,共安排检查企业179家,其中列入重点检查单位116家,占检查单位数的64.8%;抽查一般检查单位63家,占检查单位数35.2%。 

1.各处室监督检查对象 

(1)非煤矿山企业(110日) 

安排检查11家单位。其中,列入重点检查单位8家,占检查单位数的72.73%;抽查一般检查单位3家,占检查单位数的27.27%。 

责任单位:矿山和商贸安全监管处、执法支队 

(2)危险化学品(化工制药、化工)、烟花爆竹企业(191个工作日) 

安排检查26家单位(危险化学品企业19家,化工制药企业2家,化工企业1家,烟花爆竹企业4家)。其中,列入重点检查单位23家(危险化学品企业16家,烟花爆竹企业4家,化工制药企业2家,化工企业1家),占检查单位数的88.46%;抽查一般检查单位3家,占检查单位数的11.54%。 

责任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 

(3)工业企业(200个工作日) 

安排检查30家单位。其中,列入重点检查单位18家(钢铁企业3家,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2家,粉尘涉爆企业5家,有限空间企业8家),占检查单位数的60%,抽查一般检查单位12家,占检查单位数的40%。 

责任单位:工业安全监管处 

(4)商贸企业(110个工作日) 

安排检查16家单位。其中,列入重点检查单位10家,占检查单位数的62.5%;抽查一般检查单位6家,占检查单位数的37.5%。 

责任单位:矿山和商贸安全监管处 

2.执法支队检查对象(853个工作日) 

安排检查100家单位。其中,列入重点检查单位61家(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40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5家、金属冶炼、粉尘涉爆等重点领域工业企业6家),占检查单位数61%;抽查一般检查单位39家(商贸企业6家、非重点领域工业企业8家、烟花爆竹零售点25家),占检查单位数39%。 

3.重点检查事项 

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以及《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0版)附件1《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重点事项表》的要求,确定重点检查事项。 

(二)其他执法工作(2944个工作日) 

1.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550个工作日) 

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重要工作部署情况;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组织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实施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管理和考核工作;综合统计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等。 

责任单位:统计协调处(525日)、综合监管处(25日) 

2.行政许可(480个工作日) 

(1)非煤矿矿山方面 

①承担在福州非煤矿矿山生产企业的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报批工作; ②承担在福州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设计审查。 

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处(35日)、矿山和商贸安全监管处(10日) 

(2)危险化学品方面 

①承担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②承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③承担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④承担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新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设施设计审查。 

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处(150日)、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50日) 

(3)安全生产考试方面 

①承担特种作业人员职业资格证核发;②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及管理能力考核。 

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处(80日)、政策法规处(100日) 

(4)烟花爆竹方面 

①承担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②承担烟花爆竹(批发)经营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处(40日)、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10日) 

(5)金属冶炼方面 

承担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处(5日) 

3.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710个工作日) 

开展较大事故调查处理和一般事故的挂牌督办,督促落实防范整改措施。 

责任单位:矿山和商贸安全监管处(120日)、综合监管处(420日)、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40日)、工业安全监管处(110日)、执法支队(20日) 

4.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202个工作日) 

隐患举报平台日常管理、举报件核查等其他执法工作。 

责任单位:矿山和商贸安全监管处(38日)、综合监管处(20日)、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40日)、工业安全监管处(34日)、政策法规处(30日)、执法支队(40日) 

5.参与有关部门联合执法(178个工作日) 

联合有关部门执法或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 

责任单位:矿山和商贸安全监管处(25日)、综合监管处(45日)、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70日)、工业安全监管处(30日)、执法支队(8日) 

6.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60个工作日) 

(1)承担第二、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 

(2)承担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 

(3)承担危化品安全标准化三级达标评审、备案等。 

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处(50日)、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10日) 

7.开展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30个工作日) 

(1)开展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的监督检查;(2)参加或陪同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的监督检查;(3)开展对安全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30日) 

8.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172工作日) 

责任单位:矿山和商贸安全监管处(20日)、综合监管处(10日)、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15日)、工业安全监管处(30日)、政策法规处(90日)、执法支队(7日) 

9.办理行政应诉(100个工作日) 

责任单位:矿山和商贸安全监管处(20日)、综合监管处(10日)、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10日)、政策法规处(60日) 

10.办理完成本级人民政府或上级应急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462个工作日) 

主要包括:督促并做好有关市级重大安全隐患点整治、销号工作;开展应急处置、地震灾害防治指导、风险评估等工作;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配合上级部门督查、陪同市领导检查等;监控重大危险源联网情况;开展其他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完成局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等。 

责任单位:矿山和商贸安全监管处(127日)、综合监管处(45日)、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90日)、工业安全监管处(98日)、政策法规处(10日)、执法支队(92日) 

(三)其他相关情况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此前已按照《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2024年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执法计划编制执行工作的通知》(闽应急〔2023〕131号)有关要求,报市政府批复后印发。为了确保监督检查计划的完整性,此次将上述有关内容予以纳入。 

六、工作要求 

(一)认真履行职责。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依据分类分级原则,落实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有效整合现有监管执法力量,厘清执法责任,提高执法效能。要根据《编制办法》要求,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抽查检查。要定期对计划落实情况进行小结,及时总结经验和发现问题,如有变化的要及时调整。 

(二)规范执法行为。要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规范执法程序,确保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要及时将执法数据录入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福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等信息化系统,并做好执法文书归档备查工作。 

(三)强化执法监督。要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增强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能力,切实提高应急管理执法队伍的素质水平。 

(四)落实普法责任。要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进执法与普法工作的有机融合,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常态化开展精准普法,结合案情充分释法说理,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附件:福州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重点检查单位目录 

附件 

福州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重点检查单位目录 

序号 

单位类型 

单位名称 

责任单位 

1 

非煤矿山 

福州实发矿业有限公司

闽侯县白沙镇唐举矿区建筑用凝灰岩 

矿山和商贸安全监管处、执法支队 

2 

福建省连江县宏晟矿业有限公司

连江县浦口益砌安井山建筑用花岗岩矿(在建) 

3 

福州宏盛矿业有限公司

福州市晋安区大洋矿区建筑用凝灰岩 

4 

福州三顺石料有限公司

闽侯县唐举矿区西矿段建筑用凝灰岩 

5 

福建舜方实业有限公司

闽清县坂东镇林田磨云坑建筑用凝灰岩矿 

6 

福州乐峰建材有限公司

长乐区琅峰矿区建筑用凝灰岩矿(机制砂用)(在建) 

7 

永泰县宏源砂石加工有限公司

永泰县塘前乡牛项山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 

8 

福清丰源建材有限公司

福清市溪边矿区建筑用凝灰岩矿(机制砂用)(在建) 

9 

危险化学品(化工、化工医药)企业 

福建利安气体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 

10 

福建申远新材料有限公司 

11 

福建合盛气体有限公司 

12 

福建申马新材料有限公司 

13 

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分公司 

14 

福建天辰耀隆新材料有限公司 

15 

福建美得石化有限公司 

16 

福建融航气体有限公司 

17 

福建汉森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18 

危险化学品(化工、化工医药)企业 

福清久策气体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 

19 

福州联华林德气体有限公司 

20 

罗源顺发工业气体有限公司 

21 

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 

22 

福州中民新能源有限公司 

23 

侨源气体(福州)有限公司 

24 

福建德胜能源有限公司 

25 

威尔(福建)生物有限公司 

26 

丽珠集团福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 

27 

福建省福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8 

危险化学品企业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湾边加油站 

执法支队 

29 

福州祥通石化有限公司 

30 

中油洲际石油天然气(福州)有限公司 

31 

福州市晋安区闽海国融石化有限公司(加油站) 

32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龙门加油站 

33 

福州开发区荔兴贸易有限公司(加油站) 

34 

福州开发区富侨贸易有限公司 

35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长乐黄石加油站 

36 

福州市长乐区榕龙石化有限公司 

37 

福州市长乐区漳港渡桥兴业加油站 

38 

危险化学品企业 

福州中典能源有限公司 

执法支队 

39 

福州市宏业化工有限公司 

40 

福建大棵树涂料制造有限公司 

41 

福州九阳化工有限公司 

42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福州福清金平加油站 

43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福州福清景虹加油站 

44 

福清市融荣油城 

45 

福清市星宇加油服务中心 

46 

福清市日升加油站有限公司 

47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闽侯甘蔗加油站 

48 

闽侯县源源石化有限公司 

49 

闽侯县闽海东南石化有限公司 

50 

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福州连江环球加油站 

5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销售分公司连江黄岐加油站 

5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连江坑园加油站 

53 

福建高速石化有限公司福州连江东塘东区加油站 

54 

中油福联油(福建)石油有限公司福州连江东湖站 

55 

福建省连江县高塘加油站 

56 

连江县透堡镇仁和柴油店 

57 

福州保税区联合石油有限公司连江潘渡加油站 

58 

危险化学品企业 

福建省闽运石化销售有限公司闽清加油站 

执法支队 

59 

福建省高速华陆管理有限公司白樟下行加油站 

60 

闽清县亚中能源有限公司 

61 

闽清县下祝昌盛加油站(普通合伙) 

62 

福建空分气体有限公司 

63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销售分公司罗源联运加油站   

64 

永泰县梧桐加油站 

65 

永泰县长庆加油站 

66 

永泰县永福中心加油站 

67 

永泰县清凉加油站 

68 

烟花爆竹企业 

罗源县恒祥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执法支队 

69 

福州满天星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70 

福清市吉洋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71 

连江县金大地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 

72 

福州日用杂品有限公司 

执法支队 

73 

福建省新合作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74 

福州市长乐区天祥贸易有限公司 

75 

福清市祥仁贸易有限公司 

76 

闽清县鸿达兴业日杂有限公司 

77 

永泰县盛达烟花爆竹贸易有限公司 

78 

烟花爆竹企业 

福建省罗源县凤翔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 

执法支队 

79 

罗源县祥云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 

80 

福建省连江县土产日杂公司 

81 

连江县升祥贸易有限公司 

82 

闽侯县平安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83 

工业企业 

福建富鑫达模具科技有限公司 

工业安全监管处 

84 

福建金大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85 

连江宏铭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86 

奋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87 

福建麦特新铝业科技有限公司 

88 

福建省连江县国兴纸业有限公司 

89 

福建省闽清双棱纸业有限公司 

90 

长乐联丰染整有限公司 

91 

福建省长乐市福泰印染有限公司 

92 

福建省长乐市华良染整有限公司 

93 

福建省长乐市前厦针织印染有限公司 

94 

福建省福隆针织有限公司 

95 

福建宇邦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96 

好事达(福州)家具有限公司 

97 

长乐亚森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98 

工业企业 

福州森瑞家居有限公司 

工业安全监管处 

99 

明鸿(福州)金属工业有限公司 

100 

福建省永泰县华尔锦纺织有限公司 

101 

福建祥鑫股份有限公司 

执法支队 

102 

福建亿鑫钢铁有限公司 

103 

福州大福有限公司 

104 

福州大昌盛饲料有限公司 

105 

福州统一企业有限公司 

106 

福建省汇森宝整体家居有限公司 

107 

商贸企业 

福建东百元洪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矿山和商贸安全监管处 

108 

福州名成水产品市场有限公司 

109 

罗源世纪金源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110 

红星美凯龙福州家居长乐滨江商场店 

111 

福州高新区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112 

华润置地(福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华润万象城) 

113 

福州山姆超市有限公司 

114 

福州杜坞粮食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115 

福州古厝集团有限公司 

116 

福州民天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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