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辉辞去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日期:2026-04-21 09:17 来源: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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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0日福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因任职年龄原因,接受李辉辞去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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