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7月份福州市安全生产情况统计分析

日期:2022-08-15 17:23 来源:福州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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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7月份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7月份,全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4起,同比减少11起,下降73.3%;死亡3人,同比减少6人,下降66.7%;受伤0人,同比减少8人,下降100%。

道路运输业发生事故2起,同比减少11起,下降84.6%;死亡1人,同比减少6人,下降85.7%;受伤0人,同比减少8人,下降100%。

商贸制造业发生事故0起,同比减少1起,下降100%;死亡0人,同比减少1人,下降100%。

建筑业发生事故2起,同比增加1起,上升100%;死亡2人,同比增加1人,上升100%。

农林牧渔业、采矿业未发生事故。

二、1-7月份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1-7月份,全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63起,同比减少15起,下降19.2%;死亡39人,同比减少9人,下降18.8%;受伤46人,同比减少33人,下降41.8%;全市发生1起较大事故,同比减少1起。

(一)按区域划分。1-7月份,鼓楼区、仓山区、马尾区、罗源县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双上升”;台江区、福清市、闽侯县、连江县、闽清县、高新区同比“双下降”,其中高新区未发生生产安全亡人事故。

鼓楼区事故7起、死亡3人,同比增加2起、1人;

台江区事故2起、死亡1人,同比减少1起、1人;

仓山区事故13起、死亡2人,同比增加8起、1人;

晋安区事故9起、死亡6人,同比减少2起、增加1人;

马尾区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增加1起、增加2人;

长乐区事故7起、死亡8人,同比增加3起、减少1人;

福清市事故8起、死亡6人,同比减少7起、减少2人;

闽侯县事故4起、死亡2人,同比减少7起、减少5人;

连江县事故5起、死亡4人,同比减少5起、减少2人;

闽清县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减少5起、减少1人;

罗源县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增加1起、增加1人;

永泰县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起数持平、减少1人;

高新区事故1起、死亡0人,同比减少3起、减少2人。



(二)按行业领域划分。商贸制造业、建筑业等重点行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双下降”,其中农林牧渔业、采矿业没有发生事故。

道路运输业发生事故51起,同比减少7起,下降12.07%;死亡23人,同比增加4人,上升21.1%;受伤43人,同比减少18人,下降29.5%。

商贸制造业发生事故4起,同比减少5起,下降55.6%;死亡6人,同比减少11人,下降64.7%;受伤3人,同比减少13人,下降81.3%。其中轻工1起,死亡1人;建材1起,死亡1人;冶金1起,死亡1人;工商贸其他1起,死亡3人。

建筑业发生事故8起,同比减少3起,下降27.3%;死亡10人,同比减少2人,下降16.7%;受伤0人,同比减少2人,下降100%。其中房屋建筑业2起,死亡2人;土木工程建筑业2起,死亡3人;建筑安装业4起,死亡5人。

农林牧渔业、采矿业未发生事故。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7月份,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均实现同比下降,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态势。但7月份以来,在持续性高温条件下,影响安全的不确定因素增多。主要问题:一是部分经济发达县区事故高发。长乐区、福清市、晋安区、连江县事故死亡人数在全省各县(市)区中排名靠前。二是火灾风险激增。7月份全市共发生11起厂房仓库火灾,其中7月10日,闽侯县祥谦镇福州灵智塑胶模具有限公司厂房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1000平米;7月23日,福清市宏路街道金星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仓库发生火灾,过火面积2000余平方米,上述事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引起社会舆论广泛关注。三是小散工程、零星作业事故接连发生。建筑安装业今年已发生4起事故,共造成5人死亡。其中鼓楼区7月份接连发生2起建筑安装业事故,分别在电梯加装、布设网线等环节造成触电伤亡。

同时,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开展重点领域“隐患清剿”行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1-7月份,全市共排查安全隐患53693条,已整改52715条,整改率98.18%;7月份,全市成立检查组数、检查单位数、责令停产整顿数、暂扣吊销证照企业数、关闭取缔数、罚款数环比均有所上升。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切实加强高温天气火灾防控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研判本辖区、本行业高温天气火灾形势,针对厂房仓库和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实施重点整治,细化防控工作措施;要成立督导帮扶工作组,深入基层和重点企业开展帮扶;要组织本辖区、本行业生产企业、小区物业负责人召开消防工作会议,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要关注重点人群,加强宣传教育;要立足“灭大火、打硬仗”要求,做足各项灭火准备工作。

二是切实加强景区非景区安全管理及防溺水工作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多地多起溺水事件教训,深入开展景区非景区安全管理“回头看”工作。确保人员密集、事故易发多发的海域、河塘水库沿岸开展必要的日常巡查;确保临水路段、码头等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识标牌;确保非法载客从事滨海休闲观光活动得到严厉打击;确保旅行社不组织游客到存在安全隐患,以及未开放的景点和未开发的区域旅游。此外,教育、学校等部门单位要采取有效方式加强对未成年人溺水的警示教育。

三是切实做足主汛期安全工作。我市已进入防台防汛关键期,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重点加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持续做好工程日常巡查;要完善汛期事故预案,预置应急救援力量,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救援演练;要在强降雨和行洪期间狠抓山洪和地质灾害防御,确保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在建工程、水上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度汛,全力做好受灾地区人员转移避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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