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燃放安全提醒

日期:2019-01-22 17:19 来源:福州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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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应急管理局提醒:佳节临近,为保持春节期间安全、环保的节日环境,根据市政府决定,2019年春节前后我市限放区限燃“200响以下爆竹及燃放高度不高于3米的低硫无硫环保小型烟花”,五区限放区域为: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不含宦溪镇、寿山乡、日溪乡)、马尾区(不含亭江镇、琅岐镇)。限放区域内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农历腊月二十四至正月十五的六时至二十二时(其中除夕和初一为全天),其他时间禁止燃放。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必须有成年人陪同看护,不能用烟花爆竹玩打“火仗”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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