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绿色建筑引领榕城绿色城市发展

日期:2021-11-08 08:11 来源:市城乡建设局 浏览量: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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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行动,促进绿色低碳发展,近年来,福州市大力推广绿色建筑,引领绿色城市全面高质量发展。2015年、2018年福州市先后获批国家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和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2018年选定为住建部和C40城市气候领导联盟“C40中国建筑项目”试点城市,并有8个项目入选示范工程;2019年12月,福州市被住建部列为绿色城市科技示范城市,计划于2022年6月完成试点工作2020年,被住建部认定为全国第二批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 

  城乡建设局牢牢把握“1234工作法”,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1、一条主线,引导绿建占比提升。牢牢抓住政策引导这一主线,于2018年起要求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促进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逐年提升,十三五末达73.77%,远超十二五末9.72%和省住建厅65%的要求,设计阶段及施工阶段新建民用建筑执行节能标准达100%2021年,市城乡建设局牵头五部门联合印发《福州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创建行动。为切实落实绿色建筑工程验收要求,加强对建设项目的业务指导,市建设局在项目核发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环节,提前告知并指导业主做好绿色建筑验收工作。同时,结合202211日起即将实施的《福建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对绿色建筑的落实进行再部署,并组织探讨了全装修成品住房验收核查办法,规范全装修市场行为,保障购房者权益。 

  2、两个重点,促进建筑能耗降低。2015年、2018年分别获批国家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和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市建设局以此为契机,组织开展了政策标准编制、市场机制建立、项目管理体系建设等工作。十三五期间,出台了《福州市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实施意见》、《福州市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配套政策,组织评审公布八批共54个示范项目,实施364.4万平方米的节能改造示范项目,发放补助约5530万元,进一步推动建筑能效提升,促进绿色建筑低碳发展。为推进市级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建设工作,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市区新改扩建等公共建筑安装能耗分项计量装置,并接入监测平台,加强对公共建筑能耗的统计和管理。 

  3、三年攻坚,引领科技节能减排。2018年,福州市列为“C40中国建筑项目”试点城市,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方面开展了为期三年的政策推动与能力建设试点工作。期间,福州市制定出台了《关于新建建筑与既有建筑改造项目进一步推广高效空气源热泵技术应用的通知》和《福州市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共推动实施福建工程学院空气源热泵热水项目、福州市东部办公区地源热泵项目等65个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总计建筑应用面积479万平方米,发放补助约5008万元,预计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3万吨,取得了良好的节能减排效果。同时,为指导项目设计可再生能源应用系统,总结可再生能源适用技术类型,组织编制了《福州市可再生能源应用项目运营管理导则》以及《福州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验收评估技术导则》,助力可再生能源的推广应用。 

  4、四维塑造,构建榕城绿色城市。2019年12月,福州市被住建部列为绿色城市科技示范项目通过建生态空间“骨架”、筑生态环境“血肉”、塑历史文化“灵魂”、通蓝绿交织“经络”的四维塑造,助力打造福州“绿色城市”。目前,已完成建设生态公园总面积超过1万亩,城市湖体建设总面积超过4000亩,建设滨河休闲绿道500公里以上,串珠文化公园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森林面积超100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58.06%;福州城区达到20年一遇以上的内涝防治标准;城区内河黑臭基本消除,地表水体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城区内河实现45%以上的生态岸线比例,计划于2022年6月完成试点工作,不断推动绿色发展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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