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同意施工废水接入城市排水管网的通知(榕建排水施排[2024]76号)
福州仓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拟建的建华商务中心,位于福州市仓山区建新南路北侧、金榕南路东侧,申请施工临时排水接驳事宜。经研究,同意:
一、在项目施工期间将施工废水经沉淀池等设施处理后,排入金榕南路市政雨水预留井(1个接口,为项目临时排放口,项目建成后需封堵)。
二、污水经化粪池
三、同意项目另
请你单位做好项目施工期间的排水管理工作,做到施工废水与生活污水不混接,定期清掏、疏浚临时排水设施,确保管道通畅,施工废水达标排放。并在办理永排前,做好项目雨污排放管的检测工作,完成后将相关情况上报我局。
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11日
备注: